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中重吨位叉车智能制造升级改造及产能提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征求意见稿公示)

审批
安徽-合肥-巢湖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2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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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重吨位叉车智能制造升级改造及产能提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征求意见稿公示)
2025-05-29 09:39

本公示内容由建设单位自行提供,建设单位对其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中重吨位叉车智能制造升级改造及产能提升项目

建设性质:改建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开发区卧云路163号

建设内容:本工程不新增用地,****事业部****事业部(北区),在现有厂区(北区)内****事业部,年新增11000台4-10吨内燃叉车、800台12-20吨重装车辆、200台25吨以上重装车辆的生产能力;****事业部进行智能化改造,提升生产自动化水平。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切削液废水、油箱清洗废水和办公生活污水等,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

废气:本项****事业部切割废气、抛丸废气,大装事业部(北)焊接废气、抛丸废气、涂装废气、腻子打磨废气和腻子烘干废气,重装事业部(北)焊接废气、抛丸废气、涂装废气、腻子打磨废气和腻子烘干废气,危废库废气及食堂油烟等。

固体废弃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废边角料、金属颗粒物、除尘器收集粉尘、废液压油和废润滑油、废切削液(浮油)、废焊丝、滤筒除尘器废滤芯、废包装材料、废迷宫纸箱、废过滤棉、废沸石以及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等。

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泵、风机等设备噪声。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①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切削液废水经预处理系统处理后与油箱清洗废水、办公生活废水一并排入厂区综合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处理厂,****处理厂处理达到《****处理厂和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4/2710-2016)中表2标准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尾水直接排入丙子河。

②废气污染防治措施:****事业部切割废气通过下抽风+旋风除尘+高效滤筒除尘器+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抛丸废气通过密闭收集+旋风除尘+高效滤筒过滤器+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摆床抛丸废气密闭收集+袋式除尘器+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大装事业部(北)焊接废气通过集气罩+旋风除尘+高效滤筒除尘器+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抛丸和腻子打磨废气通过密闭收集+初效过滤+高效滤筒过滤器+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涂装和腻子烘干废气通过密闭收集+迷宫纸盒+多级过滤棉+沸石转轮吸附/脱附+CO催化燃烧+1根20米高排气筒;重装事业部(北)焊接废气通过集气罩+旋风除尘+高效滤筒除尘器+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抛丸和腻子打磨废气通过密闭收集+初效过滤+高效滤筒过滤器+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涂装和腻子烘干废气通过密闭收集+迷宫纸盒+多级过滤棉+沸石转轮吸附/脱附+CO催化燃烧+1根20米高排气筒;危废库废气通过活性炭吸附+1根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过净化处理后由管道引至楼顶排放。

③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废液压油和废润滑油、废切削液(浮油)、废包装材料、废迷宫纸箱、废过滤棉、废沸石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项目产生的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统一处理;项目产生的废边角料、金属颗粒物、除尘器收集粉尘、废焊丝、滤筒除尘器废滤芯等委托第三方处置。

④噪声控制措施:主要采用高效低噪声设备、建筑隔声、消音等措施以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中重吨位叉车智能制造升级改造及产能提升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选址符合相关规划要求。项目实施后在采用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各项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该建设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制度。在此基础上,从环境影响的角度,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见本网页附件1;

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与项目建设单位或承担环评的单位进行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名称:****

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551-****9596

环评单位名称:**市****公司

联系人:曹工,联系电话:0551-****4760 电子邮箱:****@qq.com

六、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或者相关公众;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2。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公告时间内,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通过e-mail、传真、信函或其他便利的形式提交书面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参与起止时间: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附件一 征求意见稿-中重吨位叉车智能制造升级改造及产能提升项目(****).zip

附件二 公众参与表(****).zip

征求意见稿公示申请(****).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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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29日

附件(3)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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