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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保障部《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部长令第19号)和《****保障局关于转发〈****保障厅关于****保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的通知》(连人社函〔2024〕21号)、《**省劳务派遣单位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我局已完成**区68家劳务派遣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5月29日到2025年6月5日。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或需要反映情况,请与****劳动关系科联系。
电话:0518-****3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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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29日
下载2024年度**区劳务派遣单位信用等级评价结果.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