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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第(一)项:“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
现我司对“垃圾焚烧发电炉渣综合利用项目” 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日期进行公示。本项目配套环境保护设施于2023年12月开工建设,2024年12月建设完毕。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