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2025年第四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挂牌出让成交公示
河自然公示〔2025〕5号
根据《招标挂牌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部令39号)、原国土**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试行)》(河自然资发〔2019〕29号)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于2025年5月19日至2025年5月28日在**壮族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举行的**市2025年第四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中,乙方以最高价竞得以下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 宗地编号 | **** | 土地位置 | **市**区迎宾大道 与西屏路交叉口东南侧 |
| 土地面积 | 12542.51平方米(折合18.81亩) | 土地用途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业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比例≤10%,其余为住宅) |
| 出让年限 | 住宅70年、商业40年 | 出让方式 | 挂牌 |
| 容积率 | 容积率:≥1.0且≤3.1 | 土地级别 | **市**区**基准地价土地定级住宅II级、商业II级 |
| 开发程度 | 按现状出让。该宗土地已具备宗地红线外达到“五通一平”。场地平整 | 受让人 | ******公司 |
| 成交价 (万元) | 3260 | 成交时间 | 2025年5月28日16时08分 |
二、公示期:2025年5月29日至2025年6月2日止,在公示期内若对出让地块有异议,请于2025年6月2日17:00前以书面材料形式报送****,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
三、签订出让合同:该地块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受让人须****总局广****税务局或前****机关办税服务厅申报,于2025年6月12日******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联系地址:**市**区**大道8-1号
联系电话:0778-****258黎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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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