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壕220千伏输变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相关资料(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壕220千伏输变电工程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壕220千伏输变电工程位于**自治区**市**大路新区境内。
**壕220千伏输变电工程包括8项子工程,具体如下。
①**壕220kV变电站**工程:本期建设2台240MVA主变,电压等级为220/110/10kV,220kV出线5回,110kV出线7回,本期每台主变低压侧装设4×9Mvar低压电容器。
②宁格尔500kV变电站220kV间隔扩建工程:本期扩建1个220kV出线间隔(至**壕220kV变)。
③杨四海220kV变电站间隔改造工程:原至宁格尔变2个220kV出线间隔改接至**壕。原至周家湾牵引站1个110kV出线间隔改接至五字湾牵引站。
④宁格尔~杨四海II回线路开断接入**壕220kV线路工程(运行名:220kV安杨II回线和220kV**II回线):**线路长度2.009km。其中双回架空路段1.506km(与宁格尔~杨四海I回线路开断接入**壕220kV线路按同塔双回路架设),单回架空路段0.503km(含间隔改造段0.181km),杆塔11基(其中单回塔2基,双回塔9基)。拆除原宁格尔至杨四海Ⅱ回220kV线路0.45km,拆除铁塔1基。
⑤宁格尔~杨四海I回线路开断接入**壕220kV线路工程(运行名:220kV安杨I回线和220kV**I回线):**线路长度2.107km,其中双回架空路段1.506km(与宁格尔~杨四海II回线路开断接入**壕220kV线路按同塔双回路架设),单回架空路段0.601km(含间隔改造段0.2km),杆塔11基(其中单回塔2基,双回塔9基(共用))。拆除原宁格尔至杨四海I回220kV线路0.5km,拆除铁塔1基。
⑥宁格尔~**壕III回220kV线路工程(运行名:220kV**III回线):**线路长度30.5km,其中电缆线路长度0.06km,同塔双回单侧挂线0.32km,单回架设路段30.18km,杆塔92基。
⑦杨四海~五字湾牵引站110kV改接工程(运行名:110kV杨五牵线):**线路长度0.04km,采用电缆敷设。
⑧**壕~周家湾牵引站110kV改接工程(运行名:110kV安周牵线):**线路长度0.715km,其中0.50km采用双回路架设,0.035km采用单回路架设,0.18km采用电缆敷设,杆塔6基。拆除薛沙线线路长度4.162km,拆除杆塔14基,拆除杨周牵线线路长度1.62km,拆除杆塔3基。
建设单位:****
公示期:从公示之日起不少于20个工作日。公示开始日期:2025年5月29日。
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工186****2720。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