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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处理厂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处理厂改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省****县柯曲镇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
主要建设内容:本次污水扩建工程占地 1553.10m2。建设规模原处理能力从 1400m3/d 升至2700m3/d。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主要扩建内容为:**改良型一体化氧化沟 1座、深度处理车间 1 座及配电室、污泥脱水车间 1 座、配水井 1 座,对现有鼓风机房设备、生化池、配电室设备、现有格栅及提升泵房进行设备改造,增加除臭设备 2 套,以及配套建设电气、自控、给排水、采暖等设施,其余均为原有。本项目现状工艺为:A2/O 处理工艺+斜板沉淀池的工艺+一体化氧化沟+深度处理采用纤维转盘滤池工艺+紫外线消毒工艺。本项目改扩建完成后一期、二期建设总规模 为 :2700m3/d ,
公示时间: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2025年5月29日-2025年06月27日)
联 系 人:梁工 187****2075
邮 箱: ****@qq.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