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黑石渡镇特色研学产业配套设施 | ||||
| 项目编号 | **** | ||||
| 标段名称 | 黑石渡镇特色研学产业配套设施 | ||||
| 标段编号 | ****001 | ||||
| 招标人 | **** | ||||
| 最高限价 | ****499.84元 | ||||
| 代理机构 | **** |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地址:**县衡**路35号 联系方式: 王工 0564-****635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 开标时间 | 2025年5月27日9时00分 | 计划工期 | 180历天 |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 | 被否决的依据 和原因 | 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项目经理高峰和技术负责人任祥兵,社保证明缴费时间段为202409至202502.不符合招标文件总则第4款4.1条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社保缴费清单等社保缴费证明连续5个月内不少于连续3个月的证明。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公司 | 被否决的依据 和原因 | 投标文件的商务标中,错误项共380条,存在缺项、漏项、投标清单项目特征与发布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不相符。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七项评标、定标30.2.1款(10)条1款,属于重大偏差,按废标处理。 |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县******公司 |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投标工期 | 180日历天 | ||
| 地 址 | **省**市**县但家庙镇街道 | ||||
| 投标报价(元) | ****439.09元 |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 程萍萍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
| 皖234****15355 |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刘成浩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 企业获奖 | 无 | ||||
| 企业业绩 | 无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中****公司 |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投标工期 | 180日历天 | ||
| 地 址 | **省**市霍****文化站综合楼二楼 | ||||
| 投标报价(元) | ****417.74元 |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 吴海生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
| 皖234****10255 |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万利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 企业获奖 | 无 | ||||
| 企业业绩 | 无 |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公司 |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投标工期 | 180日历天 | ||
| 地 址 | **省**市**县黑石渡镇黑石渡街道 ****中学向东100米) | ||||
| 投标报价(元) | ****803.61元 |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 尹**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
| 皖234****18664 |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汪超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 企业获奖 | 无 | ||||
| 企业业绩 | 无 | ||||
| 公示时间 | 2025年05月29日-2025年06月03日 |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1、本项目所有中标候选人均已公示,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招标人提出。 异议受理单位:**** 地址:**县黑石渡镇街道 联系人:胡先生,联系电话:0564-****129 2、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应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委员会(**县****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委员会(**县****管理局)。 地址:****中心主楼11楼 联系人:梁股长,联系电话:0564-****057。 3、异议处理、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 ||||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委员会(**县****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委员会(**县****管理局)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委员会(**县****管理局)。 地址:****中心主楼11楼 联系人:梁股长 联系电话:0564-****057 2、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