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九台区土们岭街道姚家沟建筑用安山岩矿建设项目

审批
吉林-长春-九台区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29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100MA17Q57G6J李光化
冯辉**省**市**区
**市**区土们岭街道土们岭村姚家沟四社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市**区土们岭街道姚家沟建筑用安山岩矿建设项目
2021版本:011-土砂石开采(不含河道采砂项目)B1012-B1012-建筑装饰用石开采
**省**市**区 土们岭街道土们岭村
经度:126.****51618 纬度: 44.****89928****环境局****分局
2021-03-30
长环九建(表)〔2021〕10号****
2021-09-2628615
322.5****
****0100MA17Q57G6J****
****0100MA17Q57G6J**省****公司
912********939980J2024-08-30
2025-04-242025-05-26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51396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无变动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安山岩矿石开采规模为200万m3/a,年产建筑碎石230×104m/a,年产建筑用砂 30×104m3/a安山岩矿石开采规模为200万m3/a,年产建筑碎石230×104m/a,年产建筑用砂 30×104m3/a
无变动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表土剥离-矿石开采-矿石加工(破碎、辊磨、振动筛分、选粉)表土剥离-矿石开采-矿石加工(破碎、辊磨、振动筛分、选粉)
无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车辆清洗和厂内降尘,不外排;锅炉排污水和软化水制备废水,用于车辆清洗和厂内降尘,不外排;经隔油处理后的食堂废水和生活污水,一并排入防渗储池,定期委托第三方单位用罐车****处理厂。 2、废气: ①项目在矿石开采过程中,采用湿式作业措施,包括爆破前采用酒水和注水水封爆破等;定期对**开采区、运输道路、物料堆场及排土场等场地进行酒水抑尘雾炮降尘;在开采区和生产区周设置围挡,限制车辆在场内行驶的速度,加强厂内绿化和地面硬化。②生产车间进行封闭,对破碎、筛分、分选设备安装负压集气罩,收集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 99%)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的排气排放(破碎工序9套:筛分分选工序8套)。 ③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高于楼项排气筒排放。 3、噪声:项目运输车辆应限速行驶,禁止鸣笛,生产设备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噪声大的设备应配备隔声减振装置,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合理安排生产设备布局。 4、固废:露天采场剥离产生的表土,储存于排土场内,用于闭矿后覆土造林、恢复植被;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石、沉淀池沉积物,外售制作建筑材料或者用于坑洼地回填及道路修筑;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密闭储存,定期酒水保持湿润,全部综合利用;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暂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风险:采取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并制定应急预案,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1、废水:本项目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车辆清洗和厂内降尘,不外排;经隔油处理后的食堂废水和生活污水一并排入防渗储池,定期委托第三方单位用罐车****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 2、废气: ①无组织废气:开采过程采用湿式作业;定期对**开采区、运输道路、物料堆场及排土场等场地进行酒水抑尘雾炮降尘;在开采区和生产区周设置围挡,限制车辆在场内行驶的速度,加强厂内绿化和地面硬化。 ②有组织废气:破碎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收集除尘器处理,再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筛分分选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除尘器处理,再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破碎工序3套:筛分分选工序4套);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于楼顶排放。 3、噪声:生产设备选用了低噪声设备,噪声大的设备配备了隔声减振装置,并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合理安排生产设备布局,严格控制运输车辆行驶速度。 4、固废:露天采场剥离产生的表土已储存于排土场内,并进行定期养护;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石、沉淀池沉积物,外售制作建筑材料;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密闭储存,定期酒水保持湿润,全部综合利用;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暂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省昆煜****公司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风险;已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完成备案(备案编号:220113-2024-066-L)。
生产区布袋除尘器和排气筒总计减少了10套,其中破碎减少6套,筛分分选减少4套,实际生产后的破碎3套,筛分分选4套布袋除尘器可以满足达标排放要求。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无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0.569 0 0 0 0.569 0.569
0 0.38 0 0 0 0.38 0.38
0 0.049 0 0 0 0.049 0.049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2.23 0 0 0 2.23 2.23 /
0 0 0 0 0 0 0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车辆清洗和厂内降尘,不外排;锅炉排污水和软化水制备废水,用于车辆清洗和厂内降尘,不外排;经隔油处理后的食堂废水和生活污水,一并排入防渗储池,定期委托第三方单位用罐车****处理厂。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 本项目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车辆清洗和厂内降尘,不外排;经隔油处理后的食堂废水和生活污水一并排入防渗储池,定期委托第三方单位用罐车****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 pH值为7.7,悬浮物为47mg/L,五日生化需氧量为24mg/L,化学需氧量为75mg/L,氨氮为9.69mg/L,动植物油为1.88mg/L,监测结果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①项目在矿石开采过程中,采用湿式作业措施,包括爆破前采用酒水和注水水封爆破等;定期对**开采区、运输道路、物料堆场及排土场等场地进行酒水抑尘雾炮降尘;在开采区和生产区周设置围挡,限制车辆在场内行驶的速度,加强厂内绿化和地面硬化。 ②生产车间进行封闭,对破碎、筛分、分选设备安装负压集气罩,收集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 99%)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的排气排放③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高于楼项排气筒排放。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38-2001) ①无组织废气:开采过程采用湿式作业;定期对**开采区、运输道路、物料堆场及排土场等场地进行酒水抑尘雾炮降尘;在开采区和生产区周设置围挡,限制车辆在场内行驶的速度,加强厂内绿化和地面硬化。 ②有组织废气:破碎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收集除尘器处理,再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筛分分选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除尘器处理,再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于楼顶排放。 破碎1排气筒出口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7.1mg/m3,排放速率为0.484kg/h,破碎2排气筒出口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20.1mg/m3,排放速率为0.497kg/h;破碎3排气筒出口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26.3mg/m3,排放速率为0.579kg/h;筛分分选1排气筒出口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25.3mg/m3,排放速率为0.674kg/h;筛分分选2排气筒出口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27.2mg/m3,排放速率为0.464kg/h;筛分分选3排气筒出口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6.8mg/m3,排放速率为0.403kg/h;筛分分选4排气筒出口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3.2mg/m3,排放速率为0.243kg/h。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0.217mg/m3,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限值及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食堂油烟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38-2001)中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项目运输车辆应限速行驶,禁止鸣笛,生产设备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噪声大的设备应配备隔声减振装置,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合理安排生产设备布局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生产设备选用了低噪声设备,噪声大的设备配备了隔声减振装置,并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合理安排生产设备布局,严格控制运输车辆行驶速度。 本项目开采区厂界四周噪声值昼间范围为61-57dB(A),夜间范围为52-49dB(A),厂界四周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区标准;生活区边界四周噪声值昼间范围为52-50dB(A),夜间范围为43-40dB(A)。生活区边界四周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类区标准;姚家沟村处噪声值昼间范围为51-49dB(A),夜间范围为41-39dB(A),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1类区标准。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露天采场剥离产生的表土,储存于排土场内,用于闭矿后覆土造林、恢复植被;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石、沉淀池沉积物,外售制作建筑材料或者用于坑洼地回填及道路修筑;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密闭储存,定期酒水保持湿润,全部综合利用;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暂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露天采场剥离产生的表土已储存于排土场内;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石、沉淀池沉积物,外售制作建筑材料;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密闭储存,定期酒水保持湿润,全部综合利用;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暂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省昆煜****公司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露天采场剥离产生的表土,储存于排土场内,用于闭矿后覆土造林、恢复植被;对已开采完的区域和裸露空地及时采取土地复垦措施,减少生态环境的影响。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方案中的水土保持措施。 露天采场剥离产生的表土已储存于排土场内,目前尚未开采完,待闭矿后将根据复垦方案采取相应的生态恢复与复垦措施。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采取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并制定应急预案,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已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完成备案(备案编号:220113-2024-066-L)。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露天采场剥离产生的表土,储存于排土场内,用于闭矿后覆土造林、恢复植被;对已开采完的区域和裸露空地及时采取土地复垦措施,减少生态环境的影响。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方案中的水土保持措施。矿山建设过程中已将剥离后的表土单独堆存,目前尚未开采完,待闭矿后将根据复垦方案采取相应的生态恢复与复垦措施。
/
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
/
/
/
/
/
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