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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托,****承担了“****电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中的规定,现对该项目进行信息公开,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公告信息如下:
一、建设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电站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第五师八十七团二连,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1°25\'47.475",北纬45°01\'40.674"。
建设规模:电站为无调节径流引水式开发,实际装机容量800kW(2×400kW),发电机型号为2台SF320-10/1180,电站装2台立式ZD560-LH-100水轮机,设计发电水头13m,设计引用流量9m3/s,设计年发电量320万kWh,工程等别为Ⅴ等,工程规模为小(2)型,****电站,无库容。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宋主任
联系电话:185****6088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
通讯地址:**伊犁州**市文化路99号伊犁民族外贸企业联合体总部大厦A座综合楼506-512室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189****0269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对本项目建成投入运营以来的环境和生态影响的意见,以及对项目环境管理、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方式:公众可通过信件、电子邮件、传真、电话等联系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或建设单位反应自己的意见或建议,供政府主管部门、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听取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