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佳合朔精密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600万件新能源、智能化、轻量化汽车零部件和一体化压铸零部件及机械电气相关部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审批
安徽-宣城-广德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2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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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审批
发布机构: ****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年产2600万件新能源、智能化、轻量化汽车零部件和一体化压铸零部件及机械电气相关部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文号:
生成日期: 2025-05-21 发布日期: 2025-05-21
《****年产2600万件新能源、智能化、轻量化汽车零部件和一体化压铸零部件及机械电气相关部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2025-05-21 14:00

《****年产2600万件新能源、智能化、轻量化汽车零部件和一体化压铸零部件及机械电气相关部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年产2600万件新能源、智能化、轻量化汽车零部件和一体化压铸零部件及机械电气相关部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分局窗口。

联系电话:0563-****571

地址:****中心一楼投资项目5号窗口

项目名称:年产2600万件新能源、智能化、轻量化汽车零部件和一体化压铸零部件及机械电气相关部件项目

建设地点:安****经济开发区**长广大道与广宜路交叉路口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安****经济开发区**长广大道与广宜路交叉路口(二厂区)。项目分三期建设:一期工程完成1#厂房、1#传达室以及辅助用房、污水处理站等基础建筑建设并安装一期设备;二期工程安装二期设备;三期工程完成2#厂房等基础建筑建设并安装三期设备。

建设内容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无铬钝化线含氟废水和电泳线含氟废水经除氟设施处理;处理后和无铬钝化生产线综合废水、浸渗线综合废水、电泳线综合废水以及碱液喷淋塔废水、地面清洗废水等合****处理站(隔油+混凝沉淀+气浮法+生化法的处理工艺)处理,处理后****处理厂集中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达标排放,尾水排入流洞河。

(2)废气

项目一期/二期工程熔化、扒渣工序产生的废气采取集气罩收集,熔化炉安装低氮燃烧器,天然气燃烧废气采取管道密闭收集,废气合并至1套耐高温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处理后尾气通过1根20m高的DA001排气筒排放。

项目一期/二期工程压铸废气、脱模剂废气采取集气罩收集,经1套机械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尾气通过1根20m高DA002排气筒排放。

项目一期/二期工程铝/锌材质产品抛丸工序和喷砂工序产生的废气均经设备自带的袋式除尘器处理;镁材质产品过砂工序产生的废气经设备自带的水幕除尘装置处理,处理后尾气合并通过1根20m高DA003排气筒排放。

项目一期/二期工程浸渗工序产生的废气采取密闭收集,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1根20m高的DA004排气筒排放。

项目一期/二期工程无铬钝化工序产生的废气采取密闭收集,经1套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根20m高的DA005排气筒排放。

项目一期/二期/三期工程电泳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采取密闭收集、烘干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和配备的燃烧机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采取烘道两端集气罩收集,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根20m高的DA006排气筒排放。

项目一期/二期/三期工程锅炉采取低氮燃烧装置,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经过20m高的DA007排气筒排放。

项目三期工程熔化、扒渣工序产生的废气采取集气罩收集,熔化炉安装低氮燃烧器,天然气燃烧废气采取管道密闭收集,废气合并至1套耐高温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处理后尾气通过1根20m高的DA008排气筒排放。

项目三期工程压铸废气、脱模剂废气采取集气罩收集,经1套机械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尾气通过1根20m高DA009排气筒排放。

项目三期工程铝/锌材质产品抛丸工序和喷砂工序产生的废气均经设备自带的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尾气合并通过1根20m高DA010排气筒排放。

项目危废暂存间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封闭空间收集,经过1套二级活性炭废气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20m高的DA011排气筒排放。

****处理站产生的废气和铝渣暂存间产生的废气采取封闭空间收集,收集后的废气合并至1套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根20m高的排气筒(DA012)排放。

本项目熔化、搅拌扒渣、压铸、抛丸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SO2、NOx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浸渗、电泳、危废暂存间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执行**省地方标准《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 34/ 4812.6—2024);无铬钝化、电泳皮膜工序产生的氟化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污水处理站以及铝渣暂存间产生的硫化氢、氨和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烘干炉、固化炉天然气燃烧废气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中重点区域原则上按照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30、200、300毫克/立方米实施改造要求。林格曼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表2中要求;锅炉天然气燃烧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标准限值及《**省大气办关于印发的通知》(皖大气办[2020]2号)中“原则上改造后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50毫克/立方米”的要求;本项目非甲烷总烃、氟化物、硫酸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标准限值;硫化氢、氨和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浓度限值。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省地方标准《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 34/ 4812.6—2024)中相关要求。

(3)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固废暂存于厂区内一般固废仓库,定期外售;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废机油、废润滑油、废膜、废含油抹布、手套、废滤芯、废油、废切削液、铝渣、超滤液、废滤渣等属于危险废物,临时贮存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并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4)噪声

选取低噪声设备、减震、消声、建筑隔声、合理布局、加强绿化、屏蔽等措施,加强厂内管理。达标排放的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有关部门意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表、项目意见函、项目投资协议等。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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