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第三轮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序号53)整改验收公示

审批
河北-沧州-运河区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2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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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序号53)整改验收公示
发布日期:2025-05-29

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序号53)已完成整改并通过验收,现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2025年5月29日至6月13日(10个工作日),监督方式:沧****委员会办公室,监督电话:0317-****006,邮箱:****@163.com,通信地址:**市**区御**路54号;沧****委员会办公室,监督电话:0317-****637,邮箱:****@126.com,通信地址:****管委会。

一、整改任务

问题:区域内施工工地全部使用新能源渣土车。

重点区域施工工地使用新能源渣土车。1、2024年6月底前制定新能源渣土车推广使用措施,重点区域施工工地使用新能源渣土车。2、督促在建项目使用新能源渣土车,全力推广新能源渣土车的使用。

二、整改实施主体

****开发区****管理局

三、整改情况

制定《高新区城市建筑垃圾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项目工地内使用的建筑垃圾清运车辆全部使用新能源车辆,并对专项整治工作措施责任分工,制定了定期巡查制度,和处理移交制度。

四、验收情况

2025年5月6日,**市****执法局对照我区《关于对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53)进行验收的请示》,市城管局组织了现场核查,认定我区已按照《**市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落实了相应整改措施,达成整改目标,整改台账完整清晰,同意改问题通过整改验收。

202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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