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托口镇王家坳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2025-05-29
采购合同编号:****
采购人(全称):****(甲方)
供应商(全称):****(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市托口镇王家坳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项目合同书
2、采购项目名称:**市托口镇王家坳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工程内容:**杨梅大棚6.2亩及水肥一体化等配套设施(具体以项目设计图纸为准)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696800.00元
合同金额大写:陆拾玖万陆仟捌佰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 包号 | 供应商 | 项目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服务内容 | 品牌 | 数量 | 合同金额(总价) |
| / | **** | **市托口镇王家坳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项目 | 否 | 详见合同内容 | / | 1 | 696800.00元 |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时间:本工程的有效工期为45天,开工日期定于2025年5月28日,2025年6月18日前完成大棚建设,总竣工日期为2025年7月15日。
地点:托口镇王家坳村杨梅场
方式:本合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严格按照完成签证工程量进行审核结算,按控制价以内的审结投资支付工程款。
四、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 √ ) ****法院提起诉讼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
(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4)中标(成交)通知书
(5)投标(响应)文件
(6)采购文件
(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六、其他约定
(1)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3)施工中,乙方应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如因管理不到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乙方在施工中必须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廉政规定,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的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五 份,甲方执 叁 份,乙方执 贰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5年5月28日
九、合同主体
| 甲 方:**** | 乙 方:**** |
| 法定代表人:瞿太山 | 法定代表人:唐建林 |
| 委托代理人:黄哲祥 | 委托代理人:杨丽英 |
| 电 话:139****3118 | 电 话:173****7272 |
| 传 真:/ | 传 真:/ |
| 地 址:**市托口镇 | 地 址:**市黔城镇西南市场5栋1号 |
|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支行 | |
| 账 号:430********0000005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