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州市鼓楼区委社会工作部2025-2026年福州日报宣传报道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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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社会工作部2025-2026年《**日报》宣传报道服务项目单一

项目名称:****区委社会工作部2025-2026年《**日报》宣传报道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丽娟、陈祥敏

项目联系电话:0591-****5630-7(财务电话:0591-****190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市**区津泰路98号7号楼5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女士 0591-****010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联系人:蔡丽娟、陈祥敏 0591-****5630-7

代理机构地址: **省**市**区**镇**园路52号华润万象城(三期)S11#楼3层07-13、15办公

一、采购项目内容

受****委托,****区委社会工作部2025-2026年《**日报》宣传报道服务项目进行单一1、项目编号:****

2、协商项目:****区委社会工作部2025-2026年《**日报》宣传报道服务项目

3、协商货物(服务)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详见协商项目一览表及第三章协商内容及要求。

4、邀请参加本项目协商的供应商名单如下:

合同包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包1

****

**市**区小柳路85****报社大楼2层

5、单一(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未带齐相关材料,我司将不予发售单一 购买单一(1)现场购买:直接至****(**省**市**区**镇**园路52号华润万象城(三期)S11#楼3层07-13、15办公)填写《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并提供报名材料。

(2)通过邮件获取单一注:潜在供应商购买单一6、单一7、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06-06 09:00,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响应文件提交到****(**省**市**区**镇**园路52号华润万象城(三期)S11#楼3层07-13、15办公)开标大厅,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并将其原封不动地退回供应商。

8、协商时间及协商地点:

2025-06-06 09:00,**省**市**区**镇**园路52号华润万象城(三期)S11#楼3层07-13、15办公

9、资格标准:

(1)供应商为企业的,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须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的,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须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

(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

(5****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由于2018年8月1****机关不再提供无行贿犯罪告知函查询,如供应商无法开具无行贿犯罪告知函的,供应商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说明或承诺函(格式自拟)。

(7)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根据《****财政厅****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五章)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文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注:供应商必须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复印件,所有文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一致”,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10、以上如有变更,会通过更正公告通知被邀请供应商,请供应商关注。

二、开标时间:2025年06月06日 09:00

三、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5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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