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罗源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30万吨高速线材生产线项目

审批
福建-福州-罗源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2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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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3********7158374高国顺
李大勇**省**市**县
福****经济开发区金港工业区1区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年产130万吨高速线材生产线项目****
2021版本:063-钢压延加工C3130-C3130-钢压延加工
**省**市**县 ****开发区金港工业区1区
经度:119.66621 纬度: 26.48293****环境局
2023-12-22
榕罗环评〔2023〕37号913********7158374001P
2024-11-0890996
5831.52****
913********7158374****设计院有限公司
913********1562167福****检验站有限公司
****0100MA8T85LU452024-11-01
2024-11-172025-11-17
2025-04-222025-05-21
http://lymgsbjy.com/extranet/article?contId=17187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改扩建改扩建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在现有厂址内拆除1条60万吨高速线材生产线, 并建设2条年产65万吨高速线材生产线及配套建设厂房、给排水设施等,规模为年加工130万吨高速线 材。在现有厂址内拆除1条60万吨高速线材生产线, 并建设2条年产65万吨高速线材生产线及配套建设厂房、给排水设施等,规模为年加工130万吨高速线 材。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连铸坯通过入炉辊道进入步进式加热炉加热,在出口设置高压水除鳞去除氧化铁皮后,进入轧线轧制。坯料在粗轧机组中轧制6个道次,经1#飞剪切头(尾)后,进入中轧机组中轧制6道次。经2#飞剪切头(尾)后,进入预精轧机组中轧制4~6道次。经3#飞剪切头(尾)后,进入精轧机组中轧制0~8道次。轧件经预水冷后,进入减径机组中轧制4个道次,得到最终成品。 轧件出减径机组后经水冷装置冷却到合理的温度吐丝,然后进入散卷头部辊道。散卷冷却后,线圈到达运输机末端后落入立式卷芯架集卷筒内集卷。轮式运输机将带有盘卷的立式卷芯架运至翻转轮式运输机,翻转至水平位置后推出松卷,挂至积放式悬挂运输机(P F线)上,剪切取样后压紧打捆,称重后入库。连铸坯通过入炉辊道进入步进式加热炉加热,在出口设置高压水除鳞去除氧化铁皮后,进入轧线轧制。坯料在粗轧机组中轧制6个道次,经1#飞剪切头(尾)后,进入中轧机组中轧制6道次。经2#飞剪切头(尾)后,进入预精轧机组中轧制2~6道次,经预水冷后,经3#飞剪切头(尾)后,进入精轧机组中轧制0~8道次。经水冷后,经4#飞剪切头(尾)后,进入减径机组中轧制2个道次,得到最终成品。 轧件出减径机组后经水冷装置冷却到合理的温度吐丝,然后进入散卷头部辊道。散卷冷却后,线圈到达运输机末端后落入立式卷芯架集卷筒内集卷。轮式运输机将带有盘卷的立式卷芯架运至翻转轮式运输机,翻转至水平位置后推出松卷,挂至积放式悬挂运输机(P F线)上,剪切取样后压紧打捆,称重后入库。
因实际生产需求,精轧机组两条生产线共6架轧机(Φ250×4+Φ230×2)变更为精轧机组两条生产线共8架轧机(Φ250×4+Φ230×4);预精轧机组后2架变更为4架,预精轧机组中间2架变更为0架,预精轧机组设备数总量未发生变化;根据生产工艺实际需求,减定径机组由4架轧机变更为2架轧机,2套定径机组实际预留基础,未安装设备,两条生产线轧机设备总数量未发生变化,轧机组主体工程工艺未发生变化。本项目产能主要由加热炉决定,加热炉型号及数量并未发生改变,项目产能不发生变化。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项目加热炉使用厂内净化后高炉煤气作为燃料,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加热炉煤气侧排烟通过2根 30m 高烟囱排放;加热炉空气侧排烟通过2根30m 高烟囱排放。加热炉烟气执行《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 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中排放限值的要求,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轧钢工业大气 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8665-2012) 表4无组织排放限值。 2、净环水经冷却塔冷却后循环使用;浊环水经旋流池沉淀、撇油处理,进入承压一体化治金污水净 化处理装置沉淀、过滤处理后进入浊环水冷水池,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金港工业 ****处理厂,出水引至宝****公司废水处理站再次处理后进行中水回用。 3、 合理设置车间布局,生产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震等综合降噪措施,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 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3 类标准。 4、 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废钢(含切头、切尾、轧废)送炼钢综合利用, 氧化铁皮、水处理污泥送烧结配料利用,废耐火材料外售利用,废油的收集、贮存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 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 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油桶定期作为炼钢原料综合利用或委托 有资质单位处置。(一)废气(1)加热炉煤气侧排烟:两座轧钢加热炉采用精脱硫净化后的高炉煤气为燃料,采用分级燃烧、无焰燃烧等低氮燃烧技术,产生的烟气通过2根30m排气筒(DA065、DA067)排放。 (2)加热炉空气侧排烟:两座轧钢加热炉采用精脱硫净化后的高炉煤气为燃料,采用分级燃烧、无焰燃烧等低氮燃烧技术,产生的烟气通过2根30m排气筒(DA066、DA067)排放。(3)无组织废气:粗、中轧机组上方设水雾抑尘系统,精轧机组设安全防护罩阻隔、冷却水冲洗。根据监测数据,颗粒物无组织排放能达到《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表4无组织排放限值。(二)废水(1)轧钢车间净循环系统废水经冷却塔冷却后循环使用。(2)浊循环水排入车间冲渣沟,自流至旋流池,经泵加压送至承压一体化冶金污水净化处理装置,带余压的回水直接送至冷却塔,冷却塔出水进入浊环水冷水池,循环使用。(3)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处理厂,出水引至宝****公司废水处理站再次处理后,尾水回用于宝钢德盛。(三)噪声:合理设置车间布局,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风机安装消声器、冷却塔设置隔声罩等措施,厂界噪声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四)固体废物:(1)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2)暂存于车间内的一般固废暂存区。废钢(含切头、切尾、轧废)送炼钢综合利用,氧化铁皮、水处理污泥送烧结配料利用,废耐火材料外售利用。(3)依托厂内已建危废贮存库,面积243m2。废油的收集、贮存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废油收集后暂存在危废贮存库,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油桶收集后暂存在危废贮存库,定期作为炼钢原料综合利用或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按照规定办理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方案备案等相关手续。加强施工期管理,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一)拆除工程:拆除工程开始前,**闽光编制了《****50t转炉、高线及其配套设施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方案》和《****50吨转炉、高线及其配套设施拆除活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拆除工程结束后,**闽光及时对拆除情况进行总结,编制了《****50t转炉、高线及其配套设施拆除活动环境保护工作总结报告》。(二)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采取相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未发生环境污染事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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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9 11.9 623.424 68.48 0 622.42 -56.58 /
1772.02 28.356 1779.81 44.57 0 1755.806 -16.214 /
1492.15 1.469 1487.636 9.75 0 1483.869 -8.2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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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净环水系统、浊环水系统、生活污水化粪池 不外排 净循环水经冷却塔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浊环水经旋流池沉淀、撇油处理,进入承压一体化冶金污水净化处理装置,带余压的回水直接送至冷却塔,冷却塔出水进入浊环水冷水池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内现有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处理厂,出水引至宝****公司废水处理站再次处理后,尾水回用于宝钢德盛,不外排。 生产废水全部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内现有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处理厂处理,出水引至宝****公司废水处理站再次处理后,尾水回用于宝钢德盛。因此此次验收未监测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1#、2#加热炉煤气侧排烟排气筒 《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中排放限值;《******公司产能置换(**闽光部分)及配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闽环评审[2022]6号) 两座轧钢加热炉采用精脱硫净化后的高炉煤气为燃料,采用分级燃烧、无焰燃烧等低氮燃烧技术,产生的烟气通过2根30m排气筒(DA065、DA067)排放。 监测结果表明,加热炉煤气侧排烟排气筒排放颗粒物、SO2排放浓度满足《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超低排放限值及排污许可证要求(基准含氧量8%,颗粒物≤10mg/m3,SO2≤50mg/m3),NOX排放浓度满足《******公司产能置换(**闽光部分)及配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闽环评审〔2022〕6号)轧钢生产线污染物NOx从严排放标准(NOX≤100mg/m3)。
2 1#、2#加热炉空气侧排烟排气筒 《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中排放限值;《******公司产能置换(**闽光部分)及配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闽环评审[2022]6号) 两座轧钢加热炉采用精脱硫净化后的高炉煤气为燃料,采用分级燃烧、无焰燃烧等低氮燃烧技术,产生的烟气通过2根30m排气筒(DA066、DA067)排放。 监测结果表明,加热炉空气侧排烟排气筒排放颗粒物、SO2排放浓度满足《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超低排放限值及排污许可证要求(基准含氧量8%,颗粒物≤10mg/m3,SO2≤50mg/m3),NOX排放浓度满足《******公司产能置换(**闽光部分)及配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闽环评审〔2022〕6号)轧钢生产线污染物NOx从严排放标准(NOX≤100mg/m3)。
3 无组织废气 车间粗轧机、中轧机轧制过程产生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5-2012)表4无组织排放限值 粗、中轧机组上方设水雾抑尘系统,精轧机组设安全防护罩阻隔、冷却水冲洗。 根据监测数据,车间颗粒物无组织排放能达到《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表4无组织排放限值(颗粒物≤50mg/m3)。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轧机、锯切机、高压水除磷装置、加热炉助燃风机、空压机、冷却塔、水泵等生产设备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 合理设置车间布局,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风机安装消声器、冷却塔设置隔声罩等措施 **闽光昼间厂界噪声值在55~64dB(A)之间,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昼间≤65dB(A));夜间车间厂界噪声值在51~54dB(A)之间,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夜间≤55dB(A))。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本项目土壤、地下水采取防渗分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对不同等级污染防治区采取相应等级的防渗方案。重点防渗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一般防渗区: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 项目土壤、地下水采取防渗分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重点防渗:浊环水处理系统、浊环水冷却系统、旋流池、浊环水冷水池(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一般防渗:净环水冷水池、净环水系统、管道(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废钢(含切头、切尾、轧废)送炼钢综合利用,氧化铁皮、水处理污泥送烧结配料利用,废耐火材料外售利用。废油的收集、贮存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油桶定期作为炼钢原料综合利用或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一)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二)暂存于车间内的一般固废暂存区。废钢(含切头、切尾、轧废)送炼钢综合利用,氧化铁皮、水处理污泥送烧结配料利用,废耐火材料外售利用。(三)依托厂内已建危废贮存库,面积243m2。废油的收集、贮存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废油收集后暂存在危废贮存库,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油桶收集后暂存在危废贮存库,定期作为炼钢原料综合利用或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项目依****处理站设置3000m3事故应急池,在净水站旁边建设20000m3的初期雨水池,紧急情况可兼作事故应急池,可满足事故情况下应急的需要,可防止消防废水未经处理进入周围水环境,环境风险影响基本可控制在厂区范围内。在装置区等可能有可燃有毒气体泄漏和积聚的地方设置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 (一)2023年10月编制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第四版)》(备案号:350123-2023-006-M)已包含**闽光130万吨高线项目建设内容。 依托厂内现有的3000m3事故应急池和20000m3初期雨水池,事故废水可沿雨水沟自流进应急池;(二****处理站已建设3000m3的事故应急池、净水站旁边20000m3的初期雨水池紧急情况可兼作事故应急池,可满足事故情况下应急的需要。130万吨高线项目雨水管于项目东侧接入全厂雨水管网,可接入现有厂区事故应急池。(三)在装置区等可能有可燃有毒气体泄漏和积聚的地方设置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生活污水:依托厂内现有化粪池预处理后送金****处理厂处理后作为宝钢德盛生产用水回用。本项目使用精脱硫后的高炉煤气,增加的高炉煤气来自厂区2×55MW煤气发电减少量,高炉煤气精脱硫装置预计建成时间2024年底,可与本项目同步建成。废钢(含切头、切尾、轧废)送炼钢综合利用,氧化铁皮、水处理污泥送烧结配料利用,废耐火材料外售利用。厂内现有危废贮存库位于煤气柜南侧、两座设备材料库之间,最大暂存量为100t,本项目废油、废油桶暂存于厂内现有危废贮存库。生活垃圾依托现有设施收集,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依托现有的3000m3事故应急池和20000m3的初期雨水池。(一)生活污水:依托厂内现有化粪池预处理后送金****处理厂处理后作为宝钢德盛生产用水回用。(二)项目使用精脱硫后的高炉煤气,高炉煤气消耗量为32204.64万Nm3/a,增加的高炉煤气来自厂区2×55MW煤气发电减少量。高炉煤气精脱硫装置现已建成。(三)废钢(含切头、切尾、轧废)依托炼钢车间,送炼钢综合利用,氧化铁皮、水处理污泥依托烧结车间,送烧结配料利用,废耐火材料外售利用。项目产生的废油、废油桶暂存于厂内现有危废贮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依托现有设施收集,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四****处理站已建设3000m3的事故应急池,在净水站旁边建设20000m3的初期雨水池,紧急情况可兼作事故应急池。本项目雨水管于项目东侧接入全厂雨水管网,可接入现有厂区事故应急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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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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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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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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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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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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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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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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