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考试实时智能巡查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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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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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教育考试实时智能巡查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区国泰路1号

成交价:98元/场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教育考试实时智能巡查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采用本地化算力服务,实现全市考场实时智能巡查全覆盖;与现有考务系统对接,构建完整的AI智能分析、预警、处置闭环流程; 建立高效的发现-研判-反馈-处置工作机制,确保考试安全。

服务要求:系统功能、技术层面、算力与网络、信息安全符合项目要求。

服务时间:2025年高考前完成部署并稳定运行。

服务标准:符合省厅及采购人相关验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

康其东、夏禹、万本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计算,不足3000元,按3000元收取。

收费金额:3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成交供应商业绩:无。

(二)否决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三)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本项目规定部门提出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或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北路28号

联系方式:0553-****117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渡春路1号

项目联系人:陈勇

电话:131****3595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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