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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投资评审各服务机构:
经研究决定以下项目实行对外委托评审,请****财政局关于印发《**市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对外委托评审实施意见(修订)》(瓯财建〔2023〕1号)的相关规定,于2025年5月30日上午9:00****财政局三楼会议室参加会议。请投标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场。
2025年第十八期委托评审项目:(单位:万元)
1.**市水源溪东游段小河流治理工程(东游镇)施工 结算评审 送审金额:1860.3001(预审:闽瓯)
2.**市迪口镇人才公寓工程 结算评审 送审金额:830.4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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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