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4年****日用品(货物类)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 序号 | 成交供应商名称 |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 | 成交金额 (元) |
| 1 | **** | **省**市**区建新镇闽江大道116号正祥香槟风范9#楼1层09店面 | 28413 |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项目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 1 | **** | 2024年****日用品(货物类)采购项目 | 希乐,寄途等 | 水杯不少于780ML(粉、蓝)等 | 1批 | 28413 |
五、评审专家(单一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成交供应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人民币0元;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0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供应商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询价小组按照询价通知书(第二章须知前附表第2项号条款)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和询价通知书(第二章17.2.2条款)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小组评议,各供应商的报价资格性和响应文件符合性均符合询价通知书要求。
2、价格扣除情况:
(1)****在响应文件正本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小组评议,符合询价通知书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条款规定,本项内容给予价格扣除。价格扣除如下:上述供应商的报价为28413元,其中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报价为28413元,****小组评议,给予小型、微型企业产品15%的价格扣除幅度,价格扣除为24151.05元。
(2)因本项目为货物采购,****商贸有限公司响应文件正本中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未对其提供的货物是否由中小企业制造进行声明,****小组评议,不享受小型、微型企业价格扣除政策,不予价格扣除。
3、采购结果确**期:2025年05月29日(项目编号:****)。
4、项目经理:经办人(徐一彬、林锦芬、杨旻/0591-****3310)、负责人(黄丽婷、黄稀瑾/0591-****3301)。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区
联系方式:雷生锋/0591-****61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路中美大厦24层东单元
联系方式:徐一彬 / 0591-****3310、****33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徐一彬
电 话:0591-****3310、****3312
十、附件
成交供应商的《中标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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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