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2017年11月13日)以及《****水利厅关于我厅审批及管理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有关事项的公告》,建设单位于2025年5月6日在**县进行了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与会代表一致同意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并形成验收鉴定书。现对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相关工作进行公告,以听取社会各界对项目建设的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告内容如下:
金城苑商住小区项目位于**市****小学,商场,中心位置的地理坐标为北纬 24°57′19.24″、东经 114°2′55.04″,项目建设单位为****,属于**房地产工程。项目规划建设建筑总面积45147.61平方米,
工程总投资为126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约 7200万元,建设资金由建设单位自筹;本期工程已于 2020年7月开工建设,计划 2022年6月完工,工期约2年。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07 hm2,其中永久占地面积1.07 hm2为工矿仓储用地。
一、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联系人/电话:吴工/138****5965,邮件:****@126.com
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市朔源****公司
联系人/电话:杨工/136****0353,邮件:****@139.com
三、验收结论
**县金城苑房地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措施设计及布局合理,工程质量达到了设计标准,各项水土流失防治指标基本达到了方案确定的目标值,各项水土保持设施运行正常,发挥了较好的水土保持功能,已经具备竣工验收条件。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于本公告之日起通过电话、发E-mail等方式发表其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市朔源****公司
监测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县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