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日期为2025年5月29日—2025年6月5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www.****.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163.com,传真:023-****3228。通讯地址:****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厅,邮编:40246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 1 | ****环保技改项目 | **市******社区8组 | **** | ******公司 | 拟建项目依托现有年产9600万块烧结空心砖生产线协同处置水基岩屑,利用水基岩屑代替部分页岩作为原料制砖,不改****砖厂产能。仅进行原辅料种类的调整,不新增原辅料(干基)总量、不新增设备,不新增污染物、不增加产能,厂区内工程内容不变。施工内容主要是将原来的建筑垃圾、自来水厂污泥等堆场调整为水基岩屑堆场,周边设置收集沟收集堆放过程中的少量渗水用于陈化搅拌。 项目总投资1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万元,占总投资的80%。 |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破碎筛分设备采取封闭措施,各设备产尘点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达《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9620-2013)及其修改单限值要求后,通过15m高的1#排气筒排放; 隧道窑干燥、焙烧废气依托现有除尘脱硫设施,经风机负压抽风进入除尘脱硫塔处理达《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9620-2013)及其修改单限值要求后,经49m高的2#排气筒高空排放; 原料棚采取封闭措施,并在进出口和易产尘点设置水管喷雾洒水装置;厂界无组织废气执行《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9620-2013)及其修改单限值。 2、水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项目制砖用水、抑尘用水均蒸发、损耗,脱硫除尘用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水基岩屑堆放过程中产生的少量渗水经周边设置的收集沟收集用于陈化搅拌;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不新增设备,通过减振、隔声等措施进行降噪,项目各厂界昼间、夜间噪声预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技改后不新增固废产生量,不改变现有固废处置方式。 ①一般固体废物:废砖坯泥条、布袋除尘灰、不合格产品、脱硫石膏收集后存于原料堆存区域,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②危险废物:依托现有危险废物贮存间(约10m2),废棉纱手套、废机油、废油桶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定期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收运处置; ③生活垃圾:不新增人员,现有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主要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控”相结合的原则。重点防渗区主要为危废贮存间,本项目依托现有危废贮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完善危废暂存间防渗及标识标牌;水基岩屑堆放区为一般防渗区,新增水基岩屑堆放区为原有建筑垃圾等堆放区调整而来,三防措施完善,增设环形收集沟收集渗水回用于陈化工艺;其他区域依托现有项目。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脱硫塔碱液池、循环池均架空布置;碱液池、循环池内衬采用水泥混凝土结构;碱液池进料口设置阀门,当发现有泄漏时,及时进行关闭;水基岩屑运输采用密闭车辆进行运输,车厢顶端配备挡板及盖板,不超载、超高、超速运输,运输车辆遵循规定路线进行按照规定时间进行运输,不在夜间进行运输。 | / | 无需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