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县WXLY****008****小学)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 |||||
| 公示单位 | **豪盛****公司 |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二阶段(初步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一类用地 | ||
| 公示时长 | 15天 | 公示时间 | 2025-05-29 17:49 至 2025-06-13 17:49 | |||
| 行政区划 | **省-**市-**县 | 地块面积(m2) | 53263.22 | |||
| 地块规划用途 | 教育用地 | 地块详细地址 | **省**市**县**镇邱村西****侧 | |||
| 经度 | 111.229878 | 纬度 | 35.339515 |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4-06-05 至 2025-04-29 |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 **豪盛****公司 | 单位联系人 | 牛佳伟 | 单位联系电话 | 155****6657 | ||
| 样品检测单位 | ||||||
| **实朴****公司 | ||||||
| **实朴****公司 |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155****6657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牛佳伟 |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政府 | 土地使用权人 | **** |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景**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86****3263 |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省**县**镇**南路1101号 | |||||
| 报告主要结论 |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县WXLY****008****小学)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占地面积:53263.22平方米,合79.89亩 用地分类面积:农用地53263.22平方米(水浇地51522.22平方米,交通运输用地1741平方米) 地理位置:**省**市**县**镇邱村西****侧 四至范围:北至西**路,西至农田和荒地,南至农田,**农田和大棚 中心经纬度:经度:111.229878°,纬度:35.339515° 委托单位:**** 调查单位:**豪盛****公司 调查缘由:调查地块原为农用地,经**县住****管理局《**县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件调整,其土地用途变更****小学)(0803)。 二、初步调查结论 1.**县WXLY****008****小学)位于**省**市**县**镇邱村西****侧,北至西**路,西至农田和荒地,南至农田,**农田和大棚;原用途为农用地,变更用途****小学)。 2.本次土壤调查在调查地块内共布设土壤监测点位6个,分别为T01、T02、T03、T04、T05、T06/S01;地块外东北侧约70m农田处无明显污染痕迹、受干扰较小的区域布设1个对照点;地块内1个柱状样采样点位,5个表层点位,1个场外土壤对照点,共采集土壤样品14组(含平行样2组);最小采样深度为0.5m,最大采样深度为11m。采样工作从2024年11月10日开始,于当日结束采集的土壤样品每组包含,每组包含1个聚乙烯袋、1个250mL棕色广口瓶和10个40mL顶空瓶,全部土壤样品由******公司于11月11日专人送往**实朴****公司,部分样品由**实朴****公司发送快递SF311****098617送往**实朴****公司进行检测分析。 3.地下水S01临时监测井于2024年11月10日建井;于2024年11月11日进行了成井洗井; 本次调查临时监测井于2024年11月13日进行了采样前洗井并进行地下水样品采集;此次调查共采集地下水样品2组(含1组现场平行样品),S01采集2个200ml棕色玻璃瓶、6个40mL顶空瓶、17个1L棕色玻璃瓶、3个250mL塑料瓶、6个500mL棕色玻璃瓶、4个1L塑料瓶;S01DUP采集2个200ml棕色玻璃瓶、6个40mL顶空瓶、7个1L棕色玻璃瓶、3个250mL塑料瓶、2个500mL棕色玻璃瓶、4个1L塑料瓶,11月13日采集的地下水样品均由******公司派专人运送至**实朴****公司,部分样品由**实朴****公司发送快递SF312****340526送往**实朴****公司进行检测所有项目。**实验室于11月13日收到样品并于11月13日开始检测(挥发酚、氰化物11月13日检测),该批次检测报告编号为****;**实验室于11月14日收到样品并于11月20日开始检测该批次检测报告编号为SEP/TJ/E/E24B182。 4.根据所有土壤检测项目的检测结果分析,其结果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表1,2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的要求。 5.根据所有地下水检测项目的检测结果分析,除硫酸盐,其余项目结果均未超出相应指标的Ⅳ类限值标准,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相应指标的Ⅳ类限值标准要求。硫酸盐超标考虑**区域地质影响,该调查地块浅层地下水不作为饮用水使用,满足建设需要。 6.风险筛选结果表明,该调查地块检出污染物均低于相应筛选值和标准限值,符合规划****小学)一类用地的土壤环境质量条件和要求,且无需开展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