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苏省东辛农场小麦制种大县建设项目—种子加工仓储中心建设项目设备基础土建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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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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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农场小麦制种大县建设项目—****中心建设项目设备基础土建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省**市**区
发布日期:2025-05-29 17:43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2024****农场小麦制种大县建设项目—****中心建设项目设备基础土建工程
建设单位:****
招标条件
2024****农场小麦制种大县建设项目—****中心建设项目设备基础土建工程(招标项目编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投资约115
范围 2024****农场小麦制种大县建设项目—****中心建设项目设备基础土建工程;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以上均须在有效期内。 3.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以下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证书,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注:以上(1)、)(2)、(3)条均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证书需符合****建设厅(2023)第5号、第26号文相关要求。 3.3企业业绩要求:无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苏清办【2013】10号、苏清办【2014】5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苏清办【2017】3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11】9号、连清办【2013】6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连清办【2017】5号、连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20】2号、连清办【2020】3号、连清办【2021】3号、苏清办【2021】5号、苏清办【2022】17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且未解禁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投标将被否决。 (2)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21】336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执行、苏建招函〔2017〕12号、连建发【2021】338号执行。 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在岗履职、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对于作出虚假承诺的投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依法进行政处罚,并将其失信行为列入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诚信记录。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当事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5-05-29 00:00 至 2025-06-25 08:59
获取方式 需缴纳招标文件资料费用,纸质招标文件资料至**市**区**江东街8号科技创新综合体B5幢8层自取,相关电子文档从百度网盘直接下载,通过网盘分享的文件:2024****农场小麦制种大县建设项目—****中心建设项目设备基础土建工程,链接: https://pan.**.com/s/1d9Dk2keVFyY46idOi1BYPApwd=iwbv 提取码: iwbv 如遇到无法下载时先确认是否已安装百度网盘并使用360浏览器粘贴链接进行下载(复制粘贴链接时务必检查链接或密码后无空格)仍无****公司联系。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5-06-25 09:00
递交方式 递交投标文件至**农垦工程招标及采购平台
开标时间及地点 标书代写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2025-06-25 09:00
开标地点标书代写 **市**区**江东街8号科技创新综合体B5幢
其他
一、招标条件: 2024****农场小麦制种大县建设项目—****中心建设项目设备基础土建工程已由苏垦农发投〔2024〕162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现已落实,各项招标手续齐全。项目法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4****农场小麦制种大县建设项目—****中心建设项目设备基础土建工程 2.2项目地址:****农场境内 2.3建设内容:2024****农场小麦制种大县建设项目—****中心建设项目设备基础土建工程,具体建设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招标控制价:114.266035万元。 2.5 工期: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出的书面通知(开工令)为准。 2.6质量:合格标准。 2.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8招标范围:包括设备基础土建等工程施工。 2.9本次招标共分一个标段:具体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招标人在招标和施工过程中有对上述工程量调整的权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以上均须在有效期内。 3.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以下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证书,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注:以上(1)、)(2)、(3)条均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证书需符合****建设厅(2023)第5号、第26号文相关要求。 3.3企业业绩要求:无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苏清办【2013】10号、苏清办【2014】5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苏清办【2017】3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11】9号、连清办【2013】6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连清办【2017】5号、连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20】2号、连清办【2020】3号、连清办【2021】3号、苏清办【2021】5号、苏清办【2022】17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且未解禁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投标将被否决。 (2)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21】336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执行、苏建招函〔2017〕12号、连建发【2021】338号执行。 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在岗履职、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对于作出虚假承诺的投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依法进行政处罚,并将其失信行为列入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诚信记录。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当事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否则投标无效)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近6个月(2024年11月—2025年4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保凭证(加****中心****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 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21)336号文规定,投标单位确定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评标、异议投诉处理等。 (5)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办[2022]2号文、连建发[2019]182号文,投标人投标前应自觉、主动查验本企业资质动态监管情况,要求动态监管核查结果合格,核查结果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投标。若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完成之日前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中标资格,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对于弄虚作假的企业,将按规定记录失信行为,并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6)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需赔偿)。 (7)投标人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8)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注: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建市规(2019)1 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投标保证金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前一日24时止。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需缴纳招标文件资料费用,纸质招标文件资料至**市**区**江东街8号科技创新综合体B5幢8层自取,相关电子文档从百度网盘直接下载,通过网盘分享的文件:2024****农场小麦制种大县建设项目—****中心建设项目设备基础土建工程,链接: https://pan.**.com/s/11iqW2BJrKUF8XBKi9aDK4wpwd=buck 提取码: buc如遇到无法下载时先确认是否已安装百度网盘并使用360浏览器粘贴链接进行下载(复制粘贴链接时务必检查链接或密码后无空格)仍无****公司联系。 4.3、招标文件资料费用: 人民币肆佰元整(¥400.00元),售后不退。 汇款账户:开户行:****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832********130****00033。 4.4、本工程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贰万贰仟元整(¥22000.00元)。 汇款账户:开户行:****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832********130****00034。 4.5、招标文件资料费用及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等: (1)截止时间:各投标人于投标截止前,将上述两笔费用,分别从投标单位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电汇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2)其它:每笔汇款在交易用途栏(备注栏)中需注明编号:****0503。(未按此编号的系统将无法识别,投标文件无效)。 未按上述要求交纳资料费、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特别提示:本项目资料费账户如有大于资料费不同金额到账,均视为已缴纳资料费用;在退还投保证金时,将多余资料费一并退回。 4.6、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招标文件资料费和投标保证金即为参加本工程投标,与招标相关的疑异请扫描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163.com,同时电话联系代理机构联系人(两者缺一不可,否则无效),招标人会在规定的时间内给予回复,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适时上原百度网盘下载地址查阅,特别是投标截止三日前需自行查看有无答疑或者澄清,否则责任自负。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投标截止时间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简称“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 6月25日 上 午 9 时 00 分。 5.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至**农垦工程招标及采购平台(网址:http://124.****.250:13555/)(以平台实际接收时间为准)。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5.3、开标时间:2025年 6月25日 上 午 9 时 00 分。 5.4、开标地点:**市**区**江东街8号科技创新综合体B5幢8层。 5.5、投标文件压缩包解密密码的发送要求: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在**农垦工程招标及采购平台发送投标文件的解密密码进行解密报价文件(例如: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12日15点00分00秒,上述30分钟内是指:2021年8月12日15点00分00秒起至2021年8月12日15点30分00秒止。投标人的递交时间以到达平台的时间为准。) 只有在上述时间段内且以规定方式发送的解密密码才能被用于解密投标文件。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在其它时间或以其它方式发送的解密密码。 报价文件制作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或无法解密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不进入后续环节;投标人提前发送密码,即使在规定的时间又重新发送密码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不进入后续环节。 六、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提供以下有效文件: (1)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书; (3)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6)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近6个月为2024年11月—2025年4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企业公章和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7)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否则投标无效); (8)投标人相关承诺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9)“信用中国”或“信用**”网站查询结果页面;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以电子投标文件中的原件扫描件为准; 所有投标人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上传系统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七、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关于本项目招投标相关的信息发布均以本平台为准)。 九、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交通工具自备,费用自理,安全自负。 十、特别提醒 10.1、本项目为不见面交易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PC端或移动端的“腾讯会议”及具有视频功能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自愿参加开标会议。各投标人需在开标前提前下载“腾讯会议”直播APP,加入会议,会议号****360552,直接观看直播和在线交流。未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认同开标结果,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需在开标会议结束前提出。 10.2、中标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7天内缴纳履约保证金,30天内需完成施工合同签订。 10.3、投标单位资料费、中标单位代理费需开电子普票的请在开标结束后十天内发送正确的开票信息(包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金额)及寄票地址至邮箱:****@163.com,过期不候,联系电话:025-****6960。 10.4本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按照**农垦工程招标及采购平台操作流程进行投标文件的编辑和递交,按平台说明操作后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按操作说明输入投标文件解密密码后进行解密。具体说明如下: 1、投标方需在**农垦工程招标及采购平台注册并进行企业认证,认证通过后方可查看招标信息并投标。 2、**农垦工程招标及采购平台地址:http://124.****.250:13555/ 3、平台注册及使用请认真阅读【腾讯文档】农垦投标操作流程。网址: https://docs.****.com/doc/DTUxFV3JxZFF4UmFk 确实有操作问题请咨询平台客服: 杨工,电话:189****5563 为保证服务质量请在工作日8:30-17:30进行咨询,咨询前请认真阅读农垦投标操作流程,操作流程中已明确的内容将不再做解答。 标书代写
监督部门
****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农场
联系人:储女士
电话:182****930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
地址:**路136号苏垦大厦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188****6920
电子邮件:****@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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