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5年5月30日10:00举办中央储备粮(稻谷)购销双向竞价交易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醒
粮食购销双向竞价交易与单向的销售竞价或采购竞价不同,本次稻谷双向竞价交易模式为以购竞销。购销双向竞价交易,指成****公司(简称委托方,下同)与竞价中标方(简称中标方,下同)按交易清单中公布价格签订轮入新粮采购合同,同时按竞价成交价格签订轮出粮销售合同,轮出粮和轮入新粮同时为交易标的。
竞价参与方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交易规则和交易清单,审慎评价市场**策风险、自身风险承担能力,自主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并自行承担参与竞价后相应的责任和风险。
二、基本情况
1. 标的号:CQDG****300001。
2. 计划单位:成****公司
联系人:刘平 联系电话:139****6199
3. 本次竞价销售品种为稻谷,数量8181吨(具体数量见交易清单),等级二等、三等,生产年限2021、2022年,产地**、**,承储地点为中储粮**青****公司37、38号仓。
4. 本次成交采购合同品种为中晚籼稻,数量8181吨(具体数量见清单),以成****公司地磅实际过磅数量为准,生产年限 2025 年,产地**、**、**、**、**,交货地点为中储粮**青****公司。
5. 轮入轮出时间要求:轮入2025年新粮要求在2025年8月15日至2025年12月1日完成入库,轮出粮食要求在2025年6月1日开始出库,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出库。
6. 交易价格:
采购价格为2820元/吨,即散粮到中储粮**青****公司仓库价(到仓前的所有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销售价格以竞价方式产生,即委托方散粮汽车板价,无水、杂增扣量。
7. 质量指标:
轮出销售粮食:质量参考指标等详见交易清单。质量以仓内实物为准,有意向参与竞价的会员,可提前实地查看粮食实物质量、路况及出库条件等,自主确定是否购买,粮食成交后即视同了解并认可粮食质量,不得再对粮食质量提出异议。
轮入新粮质量:轮入粮源必须为2025年产中晚籼稻。一是符合稻谷国标(GB1350-2009)三等及以上质量标准;其中:出糙率≥75.0%;整精米率≥44.0%;出米率≥63.0%(**产稻谷出米率≥58%);水分≤13.5%(水分在13.6%-14.0%之间的每超0.1%,则按本批次数量×0.12%计算扣量,水分在14.1%-14.5%之间的每超0.1%,则按本批次数量×0.13%计算扣量,水分超14.5%的委托方有权拒收);杂质≤1.0%(委托方检测杂质的抽样方式为使用全电动吸式扦样器,杂质在1.1%-2.0%之间的每超0.1%,则按本批次数量×0.12%计算扣量,杂质超2.0%的委托方有权拒收);黄粒米<1.0%;谷外糙米<2.0%。二是符合稻谷储存品质判定规则(GB/T20569-2006)宜存标准,其中脂肪酸值≤19.0mgKOH/100g,色泽、气味正常。三是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1-2017)指标,其中黄曲霉毒素B1<10.0ug/kg。四是符合国家卫生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7)指标,其中镉<0.20mg/kg;无机砷<0.35mg/kg。五是若指标不能达到以上条款,买方有权拒收。六是严禁掺杂陈粮及各级储备轮出粮源。严禁跨省、跨市粮源掺混发运。如有发现故意掺杂使假、转圈粮行为,委托方拒收并收取违约保证金。并移交当地粮食和市场执法部门处理。交易成交后,中标方需与委托方签订《新粮承诺书》同时提供第三方检验报告 。
8. 轮入粮食质量验收:质量以船上综合扦样检验为准。粮食到达交货地点后,委托方(或委托方指定的存储库点企业)进行检验,对检验合格的粮食方能入库,对检验不合格的粮食可拒收。双方如有质量争议,****中心或****设计院有限公司的检验结果为标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过错方承担。
9. 本次交易清单附后。具体交易品种和数量等信息如有变化,以即时公告及交易清单为准。
三、交易资格
1. 报名资格:国内具有粮油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且在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的有效会员。
2. 报名时间:2025年5月30日8:00前。报名参与交易即视作全面理解、承认并遵守《中央储备粮竞价采购交易规则(试行)》、《中央储备粮竞价销售交易规则(试行)》和交易公告、交易清单等要求。
四、交易方式
1. 本次竞价交易使用国家粮食交易平台地储交易系统,2025年5月30日10:00通过网络对委托标的依次按交易节进行交易。请报名参加竞价交易的会员****交易中心官网(www.****.cn)→点击网页上方“请登录”或右方“用户中心”进行会员登录→点击“交易”板块→选择“**市场”→“第七届中国粮食交易大会5月30日中央储备粮(稻谷)购销双向竞价交易专场”。
2. 本次竞价交易每次递增幅度为人民币5元/吨。
五、保证金及交易手续费收取
1. 保证金的收取和释放:参与竞价交易的会员须预交保证金320元/吨,包含销售合同和采购合同保证金各160元/吨(其中:履约保证金150元/吨,交易保证金10元/吨),保证金必须于2025年5月30日8:00前****银行账户。有意向参与竞价的会员必须根据拟交易数量交纳足额的保证金,方可在国家粮食交易平台进行交易。销售合同和采购合同一并完成后方可退还履约保证金和扣除交易手续费后的交易保证金。
2. 保证金转入:汇款时请备注“保证金”,待资金到账后,进入系统“用户中心”的资金界面,点击用户名称下方的“交易账户:明细”,将足额保证金“转入”**市场。
3. 交易手续费:以销售和采购的成交总金额的0.8‰向中标方收取。
六、交割及结算
1. 合同签订:自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买卖双方在交易系统内签订电子购销合同或以邮寄、扫描等方式签订,如逾期未签订购销合同,则对违约方作违约处理。
2. 销售交割:
销售合同的执行实行“先款后货”。中标方成交后将货款一次或分批****银行账户。出库前,中标方在“我的合同”中点击“支付货款”来完成出库通知单申请。批发市场收到申请后,及时审核并开具《出库通知单》。
3. 采购交割:
采购合同的执行实行“先货后款”。粮食检验合格入库后,双方按入库进度可分批签订《验收确认单》,****公司按《验收确认单》数量在3个工作日内将委托方支付的90%货款拨付给中标方。合同执行完毕收到中标方开具发票后,买卖双方签订《验收确认单》,****公司在3个工作日内按《验收确认单》将委托方支付的剩余货款拨付给中标方。
七、保证金及货款账户信息
1. 收款单位:****
2.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红锦支行
3. 账 号:010********888888
4. 银行行号:321****01032
八、其他事项
1.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双方签订的购销合同为准,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的,由买卖双方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公司组织调解,或****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对买卖双方的合同纠纷不承担责任。****公司不对买卖双方在交易活动中的责任与义务提供担保,不向买方或卖方承担连带或补充的赔偿责任。
2. 本场交易细则详见“**粮网”(http://www.****.cn/centerweb/region/CQ)《中央储备粮竞价采购交易规则(试行)》,《中央储备粮竞价销售交易规则(试行)》,与此规则不一致的以本次公告为准。
3. 各会员单位发现以陈顶新、转圈粮、套取财政补贴、人为设置障碍造成出、入库难等违法违规问题的,请拨打12325举报。
4. 市场交易部联系电话:023-****9777 023-****9283
附件一:交易清单
附件二:《新粮承诺书》,下载请登录“**粮网”(www.****.cn/centerweb/region/CQ)→交易公告→“第七届中国粮食交易大会-5月30日中央储备粮(稻谷)购销双向竞价交易会公告”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