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陵区集中育秧设施建设项目

审批
湖南-永州-零陵区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2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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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5-05-29

项目名称 **区集中育秧设施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区**区南津渡街道、石山脚街道、邮亭圩镇、**镇、石岩头镇、富家桥镇、菱角塘镇 占地面积
(平方米)
121825.33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梁宏扬
联系人 梁宏扬 联系电话 0746***0788
项目投资(万元) 19272.51 环保投资(万元) 80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7-05-30
建设性质 改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 ****基地****基地)项中其他。
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流转农用地1827.38亩,建设播种出苗车间111.38亩,内容包括:秧盘播种区、育秧碎土区、原料堆放区、控制室、浸种池、智能催芽室及相关设备;连栋薄膜育秧温室大棚1716亩,内容包括:大棚主体、遮阳系统、控温系统及相关设备。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其他措施:
施工工地周围按要求设置硬质密闭围挡;严禁大风、暴雨等恶劣天气施工,配套洒水设备并定期洒水抑尘(每天不得小于5次);运送砂石料等散装物料的车辆须采取密封方式或篷布遮盖,严禁超载,避免沿途撒漏。
废水
生产废水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施工废水由隔油、沉淀处理后用于机械冲洗和施工场地洒水降尘,多余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严禁直排区域内周边水体。
固废 环保措施:
各类固体废物不得露天堆放。废机油、废抹布等危险固废物送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并严格按照《危险固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建设危险固废物暂存处,化粪池污泥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进行卫生填埋处理。
噪声 有环保措施: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居民休息时间施工,严禁夜间(22:00至次日6:00)施工,确保施工期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的限值要求。
生态影响 有环保措施:
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尽可能保留项目用地范围内可利用的植物,避免深挖深填,避免雨季作业,降低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
承诺:**** 梁宏扬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梁宏扬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165。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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