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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宝**片区高水高排及综合治理工程(一期)目前正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对本项目以下信息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县**宝**片区高水高排及综合治理工程(一期)位于**县龙浔镇宝美村,项目总投资6303.45万元,无新增用地,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建设4.0*4.0输水隧洞1028米、5.0米*4.0米钢筋砼箱涵38米,河道加固60米。建设2.5米*6.5米拦河坝1座,配套建设2.0*1.7m排砂闸1座。规划预留1条DN800球墨铸铁饮水管道长度2208米。在六中处**雨水管DN1500长度181米,**工业区雨水管DN1500长度708米,在环城南路及工业区道路新增13道横向截水沟及雨水口,对宝**部分沟渠、道路边沟、雨水管道及雨水口进行探查,清淤疏通长度1240米。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2)联系人:王先生
(3)联系电话:135****9256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1)评价机构名称:****公司
(2)评价机构地址:**省**市**市省新镇西埔村金丹96号
(3)评价机构联系人:阮先生,电话:189****0666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向建设单位、评价机构发送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