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开发区环保局关于2025年5月29日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示

审批
福建-漳州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2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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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关于2025年5月29日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示
发布时间:2025-05-29 19:0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5月29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30日—2025年6月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6-****835 传真:0596-****832

通讯地址:**开****环保局(363122)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1 正佰盛年产200t橡胶密封件项目 **开发区一区 **** **市****公司 ****开发区嵩山路1号中南高科﹒**装备智造产业园一期6幢101号,项目租赁厂房面积1948.54平方米,年产200t橡胶密封件。 一、水污染防治。厂区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等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污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参照执行(GB/T31962-2015)中相应标准要求。二、废气污染防治。项目运行期废气主要包括开炼工序、油压工序、烘烤工序、危废仓库产生的有机废气以及烘烤工序产生的恶臭,废气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16m高排气筒排放。三、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布置生产设备,对产生高噪声的设备应采取减震、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分类收集并妥善处理处置,防止固废的二次污染;废包装物、废活性炭、沉淀池污泥、隔油池废油、废机油桶、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应按规范做好收集、贮存等工作,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
2 精强福铝合金制品生产项目 **开发区一区 **精****公司 **市达源****公司 ****开发区中南高科新动能智造谷11#厂房,项目使用厂房面积1781.97平方米,年产铝合金制品300万套。 一、水污染防治。厂区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等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污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参照执行(GB/T31962-2015)中相应标准要求。二、废气污染防治。项目运行期废气主要包括熔化烟尘、压铸废气、抛光粉尘,熔化烟尘、压铸废气经“耐高温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18m高排气筒排放,抛光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引至18m高排气筒排放。三、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布置生产设备,对产生高噪声的设备应采取减震、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分类收集并妥善处理处置,防止固废的二次污染;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润滑
油空桶等危险废物应按规范做好收集、贮存等工作,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

漳****开发区

环境保护局

2025年5月29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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