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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1.87平方米
计租面积
59.00月
出租期限
公开竞价(多轮报价)
交易方式
面积数量
2521.87平方米装修情况
-出租用途
****菜市场等)地址
**省**市**区谷诒路招租底价
47.00元/平方米/月出租期限
59.00月出租递增
每24个月递增4%(即第25个月及第49个月分别递增4%)优先承租权
是招租方性质
市属国企租赁免租期限
3个月(原承租方不享有免租期)交易保证金
355600权属情况
有房产(土地)证公告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省**市**区谷诒路40****菜市场) |
| 起始日期 | 2025年05月30日 09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5年06月13日 18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 资产现状 | 在租 | 地址 | **省**市**区谷诒路 |
| 面积/数量 | 2521.87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房产(土地)证 |
| 资产性质 | 商业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是 |
招租信息
| 出租期 | 59月 | 响应有效期 | 365个自然日 |
| 免租期 | 3个月(原承租方不享有免租期) | 租金是否含税 | 是 |
| 签订合同期限 |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15个工作日 | 招租底价 | 47元/平方米/月 |
| 租金的递增 | 每24个月递增4%(即第25个月及第49个月分别递增4%)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 资产用途限定 | ****菜市场等) | ||
| 履约条件 | 1.该物业不允许整体转租。 2.合同签订:承租方应在**联交所出具《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含补充协议)。若因承租方原因未能按期签约或拒绝签约,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取消其承租资格,没收其向**联交所缴纳的招租保证金,并重新招租该物业,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3.费用缴纳:承租方应按时足额缴纳租金、管理费、履约保证金、水电费等各项费用,确保支付及时、准确,避免逾期产生的违约风险。 4.履约保证金、首次租金及物业管理费:承租方须缴纳3个月租金作为租赁保证金;3个月管理费作为管理费保证金:须缴纳人民币3万元整为水电费保证金。 同时承租方需向出租方支付首期1个月****公司支付首期1个月物业管理费;上述所有款项的缴纳时间为签订租赁合同前,****银行转账凭证双方签订租赁合同。 5、按时缴纳租金及其他应缴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物业管理、印花税等)。 6、承租方承租该物业,****管理处签订相关的物业管理协议书,该物业每月物业管理费****管理处缴纳,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按上述计算租金面积每月每平米2元计算,即5044元/月。 7、不得改变房产用途。 8、守法经营、安全使用租赁房产,同时购买租赁房屋来访购物客户的人身安全保险。 9、出租方不负责提供停车位。 10、承租方如提出提前退租解约,须提前叁个月书面通知我司,且交予我司的履约保证金和管理费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承租方须补偿我司所支付的租赁合同印花税。 11、租赁合同租期届满(或提前终止),在承租人方交还租赁房屋时,对于承租人对房屋的添附,承租人按照租赁期结束时现状交还出租人(不能拆除或改建),出租人无需对这种添附和/或添附行为进行费用补偿。 12、该商铺不能经营带超标噪音、废弃废水排放不及格及棋牌等影响小区住户的业态。 13、租赁房屋内的电梯维保费用及年审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需满足电梯达到年审通过的条件,且电梯日常维护费用、维修费用、维修责任及一切安全责任由承租方承担,具体金额由维保单位和承租方协商。 14、若该物业发生产权转移时,新的权属人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与承租方按原租赁合同条款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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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补充说明 | 1、本项目免租期为3个月(若最终承租方为原承租方,则不享有免租期)。 2、原租赁合同到期日为2025年8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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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公开竞价(多轮报价) |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采取协议租赁。 |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不变更招租条件,每次**信息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最多不超过1周期。 | ||
报名须知
| 报名方式 |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且有效存续的法人组织。 2、在出租方处无不良记录。 3、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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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企业: 1.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 2.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原件); 4.工商信息查询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查询单(https://www.****.cn);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6.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7.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8.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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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5年06月13日 18时00分00秒 | ||
交易保证金
| 金额 | 355,600元 | ||
| 收款信息 |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s://trade.****.com/ggzy/center/#/login) | ||
|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至时间 | 2025年06月13日 21时30分00秒 | ||
交易机构信息
| 名称 | **** | 地址 | **市**区**西路3185号**智谷产业园A座19层 |
| 联系人 | 王先生;战小姐 | 联系方式 | 0755-****0738;0755-****0510 |
出租方信息
| 名称 | **** | ||
其他
| 特殊事项说明 | 1、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招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1)意向承租方在参与本次公开招租过程中所作出的任何保证和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其在**联交所报名阶段、竞价阶段、委托协议及其他书面承诺中作出的保证和承诺)存在隐瞒、虚假、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违反或未兑现其保证和承诺的: (2)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截止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或者作出撒回承租申请实质行为的: (3)挂牌期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意向承租方不按挂牌价与报价孰高原则成交的; (4)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意向承租方未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综合评审、竞争性谈判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竞争性交易活动的; (5)在竞价程序中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 (6)采用综合评审方式交易时,意向承租方的报价低于挂牌底价,或未按招租文件要求进行报价的:意向承租方不按规定提交响应文件的;标书代写 (7)意向承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署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的; (8)意向承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交易服务费和/或向出租方缴交租赁履约保证金; (9)意向承租方存在其他违约或违反交易规则、招租公告及相关交易文件要求情形的。 2、承租方在报名前,应充分知悉物业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建造标准,当前租赁状况、装修情况等,并全面了解物业招租的其他信息,熟悉物业租赁合同条款。 3、现场踏勘联系人:李俊超,联系方式:137****3293。 4、该物业位于**市**区**洲谷诒路40号,其房地产权属人为****,性质为****菜市场用房,占地面积1494平方米,建筑面积为2521.87平方米,共两层。有独立的水表及电表,水费及****公司抄表收取。水:按照市政水压,接入水管直径50CM。电:强电箱(126干瓦)、应急电箱(30千瓦),电梯开关电箱(20千瓦)三个回路。水电费收费标准按照**市商业用水用电标准。 5、承租方与分租人签订的分租协议有效期不能超过本合同的合同租赁期限,否则将扣除承租方所有保证金,承租方同时承担与分租商户毁约的法律责任。 6、承租方需保证租赁房屋在本合同签署日起四个月内开始营业。 7、承租方需保证租赁房****政府部门规定的停业除外)。 8、若承租方未能如期支付合同约定的租金、管理费或其他费用或其中之部分,则出租方有权按0.5%/日的标准自开始欠费的日期向承租方加收未缴纳部分的违约金;如承租方延迟缴纳费用超过30日(含30日),出租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9、承租方在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视为承租方严重违约,出租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 1)违反中华人民**国法律法规进行不法经营活动; 2)未经出租方许可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用途; 3)将租赁房屋整体转租给第三方; 4)透期30日未向出租方****公司支付合同项下的任何费用; 5)违反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且未能在出租方书面通知的期限内予以纠正的; 6)承****人民法院或任何主管部门查封、没收或扣押; 7)承租方进行破产或清算程序,或被申请破产或清算程序; 8)承租方在其它情况下变成无力偿愦或与其债权人作出任何债务重整合同或债务偿还安排或租赁房屋被实施任何法律上的执行行动且逾期支付其于本合同项下之任何费用。 10、如出现上述第9条所涉及的情况,则承租方应按以下方式向出租方赔偿损失: 1)合同关于免租期免收租金的约定失效。承租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向出租方支付免租期的租金; 2)承租方已缴纳的租赁履约保证金和管理费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水电费履约保证金在进行相应结算后,余额退还,余额不足时需在5个工作日内补足,逾期不补的按0.5%/日缴纳滞纳金。同时承租方须补偿出租方所支付的租赁合同印花税; 3)如承租方按上述方式向出租方支付的损失赔偿金不足以弥补出租方所受到的实际损失,则出租方还有权就不足部分向承租方继续追偿。 11、因承租方自身原因要求提前解除合同,须妥善解决与分租商户的分租合同解约事宜,由此所产生的一切纠纷由承租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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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电话 | 0755-****083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