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息
**名称:国能陈家港发电炉渣炉渣库到**市**区王营**螺水泥仓库、码头等汽运询价采购(2025年05月29日)
**编号:****
需方单位名称:****
交易方式:汽运询价采购
交易时间:2025年05月29日 20:39:18至2025年05月30日 12:39:18
交货日期:2025年06月03日 11:50:06至2026年05月31日 11:50:13
交易保证金:固定金额20000.0元
交易保证金支付截止时间:2025年05月30日 12:34:18标书代写
二、产品信息
运输方式:汽运
是否二次谈判:是
| 物资品种 |
运输货量 |
运距/公里 |
运输路线 |
| 炉渣 |
2000.0吨 |
炉渣库至**市**区王营**螺水泥仓库、码头 |
|
| 石膏 |
2000.0吨 |
石膏库至**市**区王营**螺水泥仓库、码头 |
|
| 粉煤灰 |
5000.0吨 |
****公司码头 |
中标单位运输、装卸固弃物,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污染防治要求。当中标单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引发环保事件,或造成人身、财产损害,****公司有权终止合同,同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2.中标单位违反本合同任何约定时,****公司有权视自身安全生产情况终止合同。 3.当中标单位违约,如违约金****公司损失的,****公司有权就实际损失及主张实际损失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仲裁费、鉴定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专家意见费等)一并向中标单位进行主张。 4.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中标单位的违约、故意、重大过失、一般****公司损失及/或产生相应的违约金、滞纳金、罚款、考核款扣除等,中标单位****公司可直接将前述费用及主张前述费用所产生的相关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鉴定费、评估费、专家意见费、查档费、公证费等)一并由中标单位承担,并在履约保证金中予以直接扣除,不足部分由中标单位另行补足。 5.中标单位在运输及装载过程中,不得将粉煤灰运输至未经核准、不合法的临时堆放点堆放,也不得进行任何可能造成二次污染的临时转载、临时堆放处理。如发生环境污染事件,****公司视情节严重程度,每次考核中标单位1000-5000元/次,重复发生类似问题一次,****公司在经济考核的同时,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如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公司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联系人:张赤诚 联系电话:158****1535
发布单位:****
发布平台:国能e商(网址:www.e-cei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