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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要求,应公开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时间。
****年产5万吨废塑料再生颗粒生产项目位于**市**市小吕镇刘坡村9组,《****年产5万吨废塑料再生颗粒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5年1月26****保护局以“禹环评[2025]1007号”对项目予以审批,本项目于2025年5月29日完成主体工程及配套环保设施建设,现将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情况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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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