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 招标编号: |
| 资金来源: 其他 | 招标人: |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招标代理: |
为进一步开展**区开展应急预案体系建设项目(其中:**区突发事件救助应急预案验证性演练项目)相关工作,**区应急局启动2025年**区突发事件救助应急预案验证性演练项目招募工作,本项目预招募一家技术服务机构,总预算6.5711万元。如有意向参与的单位,可与**区应急局联系。
一、项目介绍
委托第三方技术机构,负责协助**区应急局对**区突发事件救助应急预案工作进行服务指导,组织专家对修订的**区突发事件救助应急预案进行检验性演练,根据演练评价进行完善;组织全区灾害管理人员、灾害信息员业务培训。
二、申报资格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服务能力的本国供应商或代理商。
2.有一支敢拼搏、能创新、有技术的专业团队,能够利用各类方式方法提升工作效率,高质量完成各项项目指标,并能够提高服务指导对象的满意度。
3.有完成演练项目经验者优先。
4.拥有开展应急演练的经验,有深入企业进行专业指导的人员,****政府行政部门项目工作、调动培训对象积极性、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对已开展工作进行总结与提升等能力。
三、项目基本要求
1.负责策划和编制**区突发事件救助应急预案验证性演练项目的实施方案、实施细则、工作计划等指导性文件;
2.负责对修订的**区突发事件救助应急预案进行检验性演练;
3.负责编制完成项目总结报告,根据演练评价完善**区突发事件救助应急预案。
四、招募报名时间
2025年5月29日9:00——2025年5月31日17:00
五、申报材料
1.企业服务范围及情况简介;
2.企业资质证照复印件(营业执照、资质证明等,营业执照必须加盖企业公章);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必须加盖企业公章);
4.企业人员资质证照;
5.曾经完成类似应急演练项目的案例和业绩相关证明材料;
6.提供本项目的实施方案(包括:具体的项目报价、工作内容、工作计划、工作目标、项目保障、附加服务等内容)、相关收费标准及报价;
7.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以上材料需于2025年5月31日17:00前报送至****@126.com邮箱内。
六、其它说明
1.本公告旨在招募有意愿参与我局应急预案体系建设项目(其中:**区突发事件救助应急预案验证性演练项目)的企业,非招标公告。
2.****管理局对本公告拥有最终解释权。
3.联系方式:010-****4678,吴女士。
4.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
2025年5月29日
来源:防灾减灾救灾科 附件
为进一步开展**区开展应急预案体系建设项目(其中:**区突发事件救助应急预案验证性演练项目)相关工作,**区应急局启动2025年**区突发事件救助应急预案验证性演练项目招募工作,本项目预招募一家技术服务机构,总预算6.5711万元。如有意向参与的单位,可与**区应急局联系。
一、项目介绍
委托第三方技术机构,负责协助**区应急局对**区突发事件救助应急预案工作进行服务指导,组织专家对修订的**区突发事件救助应急预案进行检验性演练,根据演练评价进行完善;组织全区灾害管理人员、灾害信息员业务培训。
二、申报资格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服务能力的本国供应商或代理商。
2.有一支敢拼搏、能创新、有技术的专业团队,能够利用各类方式方法提升工作效率,高质量完成各项项目指标,并能够提高服务指导对象的满意度。
3.有完成演练项目经验者优先。
4.拥有开展应急演练的经验,有深入企业进行专业指导的人员,****政府行政部门项目工作、调动培训对象积极性、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对已开展工作进行总结与提升等能力。
三、项目基本要求
1.负责策划和编制**区突发事件救助应急预案验证性演练项目的实施方案、实施细则、工作计划等指导性文件;
2.负责对修订的**区突发事件救助应急预案进行检验性演练;
3.负责编制完成项目总结报告,根据演练评价完善**区突发事件救助应急预案。
四、招募报名时间
2025年5月29日9:00——2025年5月31日17:00
五、申报材料
1.企业服务范围及情况简介;
2.企业资质证照复印件(营业执照、资质证明等,营业执照必须加盖企业公章);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必须加盖企业公章);
4.企业人员资质证照;
5.曾经完成类似应急演练项目的案例和业绩相关证明材料;
6.提供本项目的实施方案(包括:具体的项目报价、工作内容、工作计划、工作目标、项目保障、附加服务等内容)、相关收费标准及报价;
7.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以上材料需于2025年5月31日17:00前报送至****@126.com邮箱内。
六、其它说明
1.本公告旨在招募有意愿参与我局应急预案体系建设项目(其中:**区突发事件救助应急预案验证性演练项目)的企业,非招标公告。
2.****管理局对本公告拥有最终解释权。
3.联系方式:010-****4678,吴女士。
4.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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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29日
来源:防灾减灾救灾科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