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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社会保障局 ****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领域工资保证金制度的意见》(泉人社〔2017〕342号)、《****社会保障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泉人社文〔2022〕148号)等相关规定,****集团有限公司**区峰尾工业区规划道路工程项目已竣工验收。
如上述工程项目存在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的行为,请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到****进行投诉(****二楼1号窗口)。
公示期为30个自然日,公示期满未接到对该工程项目欠薪投诉的,我局将同意该施工企业办理退还工资保证金及销户手续。
公示时间:2025年5月29日-2025年6月27日
联系电话:0595-****9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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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