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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出租方现提出申请,请贵中心将本出租方持有的**市**区复康路17号院内11****中心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出租信息并 组织实施交易。 现提交《资产出租信息发布申请书》等附件材料,请予审核。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承诺本次出租行为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侵犯第三方权益及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我方对该标的具有完全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 2、我方承诺出租标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本次交易设置的资格条件和交易条件不涉及违反公平竞争原则和明确指向性,且本出租方自愿为此承担相关风险与责任; 4、我方承诺所提交的《资产出租信息发布申请书》等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中心按《资产出租信息发布申请书》内容公开发布资产出租信息。 5、我方承诺在出租过程中,遵守国家****中心相关规定,并已****中心交易程序,在出租过程中,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中心收费标准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支付相关费用,不因与承租方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相关费用,所填交易服****中心业务受理部门协商确认后的交易服务费用。 7、我方承诺本次出租标的相关行为涉及相关权利人享有优先权的,我方已就出租事项以书面或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方式通知了相关权利人。(涉及优先权的适用) 8、我方承诺在交易过程中,不与意向承租方私下成交;不通过其他渠道进行交易。 9、我方已充分了解相关****中心交易规则、收费标准等相关规定,承诺遵守交易规则,维护交易秩序,并已认真考虑了交易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以及政策影响等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或产生的一切交易风险。 10、我方承诺对《资产出租信息发布申请书》中填写的联系人、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已经予以确认,****中心按此发送交易相关通知或函件。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一切损失,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市**区复康路17号院内11间房产 | ||
| 房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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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复康路17号院内11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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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0.43平方米
| 面积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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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楼
| 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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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
| 权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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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免租期限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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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院、****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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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复康路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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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MB1E912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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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非本市国资
| 经济类型
国有经济/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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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赵红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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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9893
| 通讯地址
**市**区复康路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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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es.org
| 出租方决策文件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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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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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办监管
| 统一社会信用码/组织机构码
****0000MB****3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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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496118万元
| 租赁期限
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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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498706万元
| 租赁到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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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付 | 信息披露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 变更信息披露内容,重新申请信息披露 | ||
| 网络竞价 - 多次报价 | 是否对意向承租方资格确认否 | |
| 是 | ||
| 3万元 | 交纳形式网上支付 | |
| 信息披露期满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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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承租方办理有效承租登记手续且交纳保证金后不得单方撤销承租申请; 2、以网络竞价、拍卖、招投标、综合评议、竞争性谈判等方式组织竞价,意向承租方应按规定参与竞价活动; 3、意向承租方参与竞价应保证至少有一家意向承租方报价,使该项目能产生有效报价; 4、意向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应按照公告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出租合同,并在规定时间内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 5、遵守项目公告、竞价实施办法、交易须知的约定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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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出租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除外。 2、若意向承租方未被确认为承租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交易中心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按原路径原额返还。 3、承租方按约定签订出租合同、支付交易服务费、约定价款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余****交易中心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按原路径原额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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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是否放弃行使优先权
不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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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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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承租方递交申请即视为已完成尽职调查,认可房产现状及公示内容,自愿承担一切风险及后果,不得追究出租方或交易机构责任。 2.意向承租方须现场看房(需提前预约),未预约者不接待。在**产权报名时需向**产权提交出租方盖章确认的《现场看房确认函》(看房联系人:赵先生,电话:156****9893)及《资格审核结果通知书》。 3.意向承租方须在信息披露期内支付交易保证金至**产权指定账户,并提交相关材料,方可成为合格承租方,如提供材料与实际不符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赔偿出租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4.本项目在挂牌期内如只征集到一个意向承租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如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承租方,则选择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终承租方。其余未成交方交易保证金按规则全额退还。 5.意向承租方须在被确认为最终承租方后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房合同并向出租方指定账户缴纳一个月租金,以后租金为年度支付。 6.最终承租方未按照约定或无正当理由不与出租方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未按约定缴纳一个月租金的,或在签订合同时向出租方提出违反挂牌条件的附加条件,出租方均可取消其摘牌资格,并扣除其交易保证金作为相关方的补偿。 7.**产权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8.按现状出租,不接受联合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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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承租方须为境内注册且为独立法人机构的法人主体。 2.意向承租方须具备环保领域相关经营资质(以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为准)。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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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出租11间房产房间号分别为:新楼1709室、1711室、1702室、1708室、1703室、1706室、1707室、1713室、老楼303室、308室、310室,共计11间房产,面积合计1040.43㎡。 2.本次出租房产需承租方自行清退原租户。 3.本次出租房产无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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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心有限公司 |
| 110********300 |
| ****营业部 |
| 316****000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