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44631.3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工业园徐家营片区北临T766#规划道路、东临T739#规划道路、南临国有建设用地、西临T741#规划道路 |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0.8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 绿化率(%): | 0.000< | 建筑限高(米): | ≤24.000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二类工业用地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二类工业用地 | 44631.34 | ||||||
| 投资强度: | 30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035.28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125BA0100 | ||
| 起始价: | 2035.28万元 | 加价幅度: | 5万元 |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5年06月23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5年07月03日 |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拖欠土地出让金或取得土地使用权一年以上未开发建设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不可申请参加竞买。 2.申请人****银行开具的征信报告及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 3.土地竞买人(非本县企业),根据竞买结果,须在****公司。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5年05月29日 至 2025年07月01日 到 ****交易中心****中心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5年05月29日 至 2025年07月01日 到 ****交易中心****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7月01日 10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5年07月01日 10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标书代写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交易中心****中心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 号地块:2025年06月23日 10时00分 至 2025年07月03日 10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为挂牌出让,申请人自行组织对拟出让地块进行现场踏勘; 2.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3.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按照“现状条件”公开出让,公开出让的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凡存在欠缴我县土地出让金行为或取得土地使用权一年以上未开发建设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不可申请参加竞买。土地竞买人(非本县企业),根据竞买结果,须在****公司。 4.项目用地范围内涉及的地质灾害治理由竞得人按要求进行治理。宗地红线内道路、水、电、排水、通讯、供热、供气等基础设施配由土地竞得人自行承担并负责对接办理相关手续; 5.建设项目应在交地后一年内开工建设,在开工建设后三年内竣工;竞得人竞得后造成土地闲置,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应按照土地出让价款的20%缴纳土地闲置费;土地闲置满两年且未开工建设的,出让人有权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6.交款方式:竞买保证金按宗地起始价100%缴纳,竞买人竞得土地签订出让合同后竞买保证金转为土地出让价款; 7.该项目用地周边S768#规划道路(T741#--T739#)由竞得人出资代建,代建《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暂核发给代建单位,****管委会全程监督建设,代建期限为土地成交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县政府指定的行业主管部门。建设标准和移交标准按照设计方案确定的内容执行,接收方验收后申请办理不动产相关手续; 8.该宗国有建设用地按照正在编制的**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及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性成果,出具《规划条件通知书》(榆规建条〔2025〕4号),相关规划手续按照正在编制的**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及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性成果办理。竞得人严格按照榆规建条〔2025〕4号《规划条件通知书》及相关规范要求进行建设。
八、 ****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县**镇环**路
联 系 人:张志霞 张丽君
联系电话:0931-****846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