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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督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和《****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的规定,2025年5月13日,****在******风电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项目验收同意通过。现将验收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5月27日至2025年6月24日(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建设单位(****)及验收编制单位(**安****公司)提出说明,并请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个人基本信息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地址:**省**市****社区芶江大道1****开发区)
联系人及电话:徐松/139****8868
验收编制单位:**安****公司
地址:**省**市**区**街道林****中心一期商务区项目6号楼10层3号
联系人及电话:艾安丹/182****0322
公示材料:
1、****风电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2、****风电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3、****风电场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4、****风电场水土保持监理总结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