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5月30日我分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该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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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 |
| 1 | ****报废农机拆解项目 | **市**宝**镇烟灯吐大街南繁荣路东 | **** | **中环****公司 | ㈠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位于**市**宝**镇烟灯吐大街南繁荣路东,总占地面积为:2600m2。建设规模及内容:建成后年拆解报废农业机械200 台 。主要建设报废农机暂存区,拆解车间,包括:拆解区、拆解物储存区,办公室和危险废物暂存间等。 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 | 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 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项目颗粒物及非甲烷总烃采取活性炭滤筒 移动式废气净化器处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加强车间内机械通风,拆解时切割粉尘、油液排空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活性炭滤筒移动式废气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不设置有组织排气筒。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 放 标 准 》(GB16297-1996)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37822-2019)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二、水防治措施:排入厂内5m3 防渗化粪池,定期****处理厂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9-1996)表4三级标准的要求。 三、噪声防治措施:控制车速,禁止鸣笛;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 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 四、固体废物防治措施: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可利用废物、不可利用废物、废油液、净化器捕集灰尘、废活性炭、办公生活垃圾、废电容、电子元器件、废劳保用品等。可利用废物中金属类废物和非金属类废物经分类 收集于一般固废暂存区暂存,****回收部门;不可利用废物 经分类收集于一般固废暂存区暂存,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危险废物包括废油液、净化器捕集灰尘、废活性炭、废电容、电子元器 件、废劳保用品等经分类收集于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危废资质 单位处置;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要求进行暂存和管理。生活垃圾经垃圾桶集中收集,定时由环卫部门清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