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茂旗宏兴萤石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市达茂旗前大茂萤石矿开采30万吨/年扩建及资源循环利用工程项目拟以联营入股方式办理集体用地方案

审批
内蒙古-包头-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3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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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茂旗****公司**市达茂旗前大茂萤石矿开采 30 万吨/年扩建及** 循环利用工程项目拟以联营入股方式办理集体用地方案
发布日期:2025年05月30日 09:38

为积极推动达茂旗****公司**市达茂旗前大茂萤石矿开采30万吨/年扩建及**循环利用工程项目以入股方式办理集体用地审批,保障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结合达茂联合旗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国草原法》《******厅关于规范以联营(入股)方式办理集体用地审批程序的函》(内自然资函〔2023〕1027号)。

二、工作职责

****小组工作职责。

负责统筹推进达茂旗****公司**市达茂旗前大茂萤石矿(以下简称宏兴萤石)开采30万吨/年扩建及**循环利用工程项目重大事项决策,充分保障集体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用地单位合法权益,协调集体经济组织、集体土地使用权人及其他相关权利人开展以入股方式办理集体用地相关工作。

****工作职责。

****是本项目以入股方式办理集体用地的工作主体,****自行协调、组织办理产业准入、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使用权收回补偿、集体用地入股村民代表大会等具体工作。切实做到依法办理,保护土地使用权人及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利益,并积极调处各类社会矛盾,防止发生非法阻挠工程施工等现象,确保社会稳定。

具体职责如下:

1.负责本辖区内嘎查村、组、户间地界的划分和界定。

2.依据用地单位提供的拟使用土地范围,实地丈量、登记、分解落实到具体产权人,同被征占产权人签订入股协议,收回使用权证书。

3.**旗自然**、住建、房产等相关部门对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建筑、附属建筑、地上附着物及其他临建设施进行登记,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认证和界定,并出具认证、界定手续。

4.协助评估机构对拟用地范围线内的房屋建筑、附属建筑、地上附着物及其他临建设施进行实地测量,将测量结果和评估金额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同产权人签订入股协议,督促产权人及时搬迁移交房屋、建筑物等。

(二)用地单位工作职责。

1.依法依规确定的农田水利设施及其他设施权属,依据入股协议进行拆除、改建的由****组织改建,所需资金由用地单位负责筹措垫付。

2.协助解决项目施工中临时用地和电力通讯改移占地,并按照法律规定办理手续。

3.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的水、电、路、通讯等保障工作的问题。

4.负责沟通自然**主管部门做好土地的组件审核、组织上报以及被转用土地农牧民社会保险相关工作,并落实相关垫付资金 。

5.******及时调处因入股方式办理集体用地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三)其他相关岗位工作职责。

1.****政府:负责以入股方式办理集体用地所需资金的承接、拨付、发放管理、建档立卡,核实入股土地使用权人、土地现状、面积、地类确认及集体农用地使用权收回公示、公告、协议签署及立卷归档等工作。

2.****政府司法所:负责维护入股方式办理集体用地过程中工作秩序,应对社会突发事件,做好群众因入股方式办理集体用地引发的社会矛盾,做好政策法规宣传工作。

3.****派出所:负责派专人及时对入股方式办理集体用 地工作过程中肆意滋事、无理取闹、妨碍执行公务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及拆迁补偿原则

(一)对涉及国有资产的电力、电信等构造物的拆迁,建设单位和产权单位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商定改移方案。改移线路的塔杆、拉线、地埋管线永久性占地和临时占地,线路产权单位本着节约用地的原则,提供改移方案占地位置和面积,由****人民政府按本办法相应标准给予征地。线路改移补偿费,采用产权单位编制拆迁成本预算,****事务所进行审核的方法确定,并根据工程进度需要,限期自行拆迁。

(二)以入股方式办理集体土地用地内压覆合法开采**的,不支付矿产**费,对采矿权采用协商方式或委托评估方式确定补偿费用(压覆拟用地单位矿业权的除外),妥善解决赔偿问题。****委员会(或用地单位)签署同意压覆协议******厅备案后方可使用。

(三)住宅房屋的被拆迁人需**住宅房屋的,****政府、****办公室和土地、建设管理等部门在审批建房用地时按规定予以优先办理。

(四)对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和自然**、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部门审批手续齐全的特殊专项生产经营设施的拆迁,由****以协商方式或委托评估方式确定补偿费用;相关审批手续不全的,视手续完备程度分别予以不同程度的协商补偿,协商不成的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并限期拆迁。

四、土地权属界线

本项目用地涉及巴音敖包苏木巴音宝力格嘎查,具体土地权******局审核批准文件的区域界线为准。

五、土地权属

该项目拟使用地块位于****市达茂联合旗巴音敖包苏木巴音宝力格嘎查境内,拟使用土地为巴音宝力格嘎查集体所有,为承包到户,草原权属无争议、界限无纠纷。

六、入股土地规划条件

该项目符合达茂旗联合旗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附规划条件)

七、产业准入要求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

该项目已取得****科技局《达茂旗****公司**市达茂旗前大茂萤石矿开采30万吨/年扩建及**循环利用工程立项的项目备案告知书》(项目代码****)以及《达茂旗****公司**市达茂旗前大茂萤石矿项目情况说明》(达工科发〔2024〕69号),****生态环境局《关于达茂旗****公司**市达茂旗前大茂萤石矿开采30万吨/年扩建及**循环利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包环管字150223〔2025〕9号)。

八、集体收益分配安排

****以10.7295公顷集体土地与用地单位进行入股,土地使用期限为50年。嘎查委员会委托****参照该类项目集体建****政府有关土地供应政策出具的土地估价报告确定所涉土地价格,按照《达茂联合旗农村牧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核算村集体土地收益,土地收益金30%上缴旗财政,70%留存嘎查集体经济组织。待取得土地批复后,旗财政收益一次性缴纳。集体土地收益金提取期限双方约定按照18年提取完毕,无论入股企业盈亏,以一年一期方式向达茂联合旗巴音敖包苏木****(以下简称:巴音宝力格嘎查)支付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收益金,即:该项目用地手续获批后付第一期款(按总额平均18期的平均值计算,不含利息),以后各期每年6月1日前支付该年度土地收益金 (按总额平均18期的平均值计算),共计分18次付清(50年的使用期限)。巴音宝力格嘎查提供上述集体建设用地,不参与宏兴萤石的生产经营,宏兴萤石负责生产经营。

集体土地收益金统一****人民政府账户并开具相应金额发票,****人民政府将土地收益金打至巴音宝力格嘎查集体经济账户,主要用于发展农村经济、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等投资和安置农牧民的就业和生活。

九、工作要求及工作纪律

****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办事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对以权谋私、营私舞弊、索贿受贿等行为的,给予行政处分,触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发布公告后,对个别群众在拟用地范围内土地上抢种、 抢栽植物、打井、架线或被拆迁人在宅院内外抢建房屋、棚舍、 装修扩建等违规违法行为要严肃处理。

对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及拆迁过程中肆意滋事、无理取闹、 妨碍执行公务的单位和个人,****机关按照治安管理法等有关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其 他

本方案未尽事宜,可参照相关政策和相近标准执行。

二〇二五年五月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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