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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场主体申报**市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
展示基地项目的公告
根据《**市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万农发〔2025〕50号)文件要求,为做好**市2025年****基地项目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项目申报有关事项。
一、申报条件
(市场主体要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①收储运方面,具备1台以上(含)秸秆作业打捆机具、1台以上(含)秸秆加工机具、2部以上(含)秸秆运输车,秸秆存储场地不少于100平方米;
②实施肥料化利用,要求作物(包括槟榔、胡椒、百香果、莲雾等地方特色作物)种植面积不少于100亩;
③实施饲料化利用,要求常年存栏量不少于100头牛(或不少于150只羊);
④项目中的肥料化、饲料化可以互补进行,但秸秆利用量合计须在4500吨以上,组织种养农户开展2次秸秆综合利用现场会;
⑤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建立健全相应的秸秆离田(收集)台账、秸秆利用台账;
⑥良好的财会管理,能够提供施工及采购合同、对公转账凭证、发票等。
⑦****农业农村局****政府的指导下,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项目,接受监督检查。
二、申报材料
①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
②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
③申请书;
④用地权属证明;
⑤审批表(见附表)。
三、申报程序
市场主体经自主申请、乡镇推荐、市农业农村局核准后(详见附表:**市2025年****基地项目申报审批表),由市农业农村局与市场主体签约具体实施****基地项目。
四、递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及地址标书代写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10日17:30,****将择优确定承担本项目的市场主体。标书代写
联系地址及电话:**市万城镇望海大道****农业农村局501室,王先生,****2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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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29日
附表
**市2025年****基地项目
申报审批表
| 申报单位名称 |
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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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人姓名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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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秸秆利用方式 |
秸秆种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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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计能够利用的农作物(秸秆)面积 |
亩 |
预计利用量 |
吨 |
| 申报单位意见 |
本单位承诺申报材料真实可靠,并对因申报材料虚假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签名(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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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心推荐意见 |
签名(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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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 推荐意见 |
签名(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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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农业农村局审核意见 |
签名(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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