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二、招标项目编号:****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5月12日
四、更改事项、内容:
1、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1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截止之日起10天(日历日)”现更正为“从投标截止之日起90天(日历日)”。标书代写
2、原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2.2.4(3)总报价-评标基准价计算:(1)有效报价范围:为投标总价低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通过资格评审、形式性评审、响应性评审,****委员会审定不存在严重不平衡、不合理、不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投标人投标总价。 (2)将在有效报价范围内的全部合格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S=a1+a2+...+an/n式中:S——评标基准价; ai——投标人的有效报价(i=1,2,,n);n——有效报价的投标人个数。 (3)评分标准:评审时以投标报价的评标基准价为最高分60分,采用内插法计算,投标人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1.5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1分,计算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现更正为“评标基准价计算:(1)有效报价范围:为投标总价低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通过资格评审、形式性评审、响应性评审,****委员会审定不存在严重不平衡、不合理、不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投标人投标总价。 (2)将在有效报价范围内的全部合格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S=a1+a2+...+an/n 式中:S——评标基准价; ai——投标人的有效报价(i=1,2,,n);n——有效报价的投标人个数。(3)评分标准:评审时以投标报价的评标基准价为最高分90分, 采用内插法计算,投标人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0.15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0.1分,计算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
3、本项目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5年06月05日09时30分”,现因故延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留意后续相关公告。标书代写
招标文件与更正内容冲突、不符的,以更正公告内容为准,全文统一。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交易平台(**﹒**)网站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区庆远镇龙隐路6号
邮编:546300
联系人:卢工
电话:0778-****461
传真:0778-****376
E 一 mail:****@163.com
网址: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庆远镇山谷路流泉巷72号
邮编:546300
联系人:覃工
电话:0778-****787
传真:0778-****787
E一mail:****@qq.com
网址:
交易服务部门:****交易中心
监督部门:****水利局
监督电话:0778-****560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电子公章)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 (签字)
2025 年5月30日
附件:[****001001]1.GXCF 附件:答疑澄清文件正文.pdf 附件:答疑澄清说明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