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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H2019P01位于**新**片区东孚东二路与东孚南路交****中心坐标:117.968767 E,24.536053 N)。本次调查地块面积为14263.16m2,原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及农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门市****规划局提供调查地块的用地规划图件,该地块用地性质拟规划为居住用地及配套商业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规定的城市建设用地中第一类用地中的居住用地(R)及第二类用地中的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据此,2024年9月,********公司****公司承担该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我司接受委托后,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及《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试行)》(环保部令[2017]72号)等相关技术导则要求,对该地块土地利用情况进行了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并对相关人员进行访问调查。根据收集的资料信息,最终编制形成了《**区H2019P01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方案》。
实验室采样组以采样方案为依据,于2025年3月26日~31日进行现场钻探采集土壤,于2025年4月1日~2日采集地下水,并于2025年3月26日~4月18日进行实验前处理及检测分析,对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相应检测指标进行分析评价,总结地块土壤调查结论,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区H2019P01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