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再生聚酯高性能改性材料产业园项目

审批
安徽-六安-金寨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3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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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5-05-30

项目名称 **县再生聚酯高性能改性材料产业园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经济开发区笔架山**侧、**寺路西侧、****侧、**路东侧 占地面积
(平方米)
262536.47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叶浩
联系人 王治文 联系电话 188****2350
项目投资(万元) 52010.79 环保投资(万元) 125.90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6-05-30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95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项中其他(不含提标改造项目;不含化粪池及化粪池处理后中水处理回用;不含仅建设沉淀池处理的)。
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约262536.47㎡(约393.8亩),总建筑面积约250424.44㎡,包括32栋标准化厂房、2栋办公楼以及门卫、开闭所、污水处理站、消防泵房及水池、**,配套电梯、给排水、红线范围内电气、场区内道路、绿化、停车场、围墙等附属工程;配套建设厂房屋顶光伏14MW电站。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其他措施:
本项目采用天然气作为燃料。一般情况下,天然气燃烧充分,污染物产生较少,因此,厨房油烟经运水烟罩、静电除油烟装置和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火烟经排烟管道引至楼顶并高于天面3米向外排放后,燃气产生的火烟将不会对内外环境空气质量产生明显的影响;食堂产生的少量油烟废气,可将其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 应将垃圾收集点建在主导风向的侧风向和下风向,采用绿化带进行遮挡和隔离,定期进行灭蚊消毒处理,并统一使用压缩式垃圾箱,以减少臭气产生,降低对周边环境影响;而对大气环境产生较大污染的汽车尾气,必须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严格检测尾气排放。 本项目区内的大气环境必须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废水
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
其他措施:
生活污水、厕所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食堂含油污水经高效油水分离装置处理、生活污水经隔栅隔渣处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三级标准(第二时段),即CODCr≤500mg/l、BOD5≤300mg/l、SS≤400mg/l、动植物油≤100mg/l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固废 环保措施:
在园区内分点设置垃圾箱,同时配备保洁员,负责清洁卫生,及时将垃圾集中到垃圾收集点,再及时运往指定的垃圾处理点处理。
噪声 有环保措施:
(1)设备降噪采用低噪声的机械设备,同时进行基础减振处理;对风机进行减振隔声处理、对排风系统进行消声处理。对要求较高的地方如会议室等也可以采用吸音材料,降低噪音。具体为:1)空调机房、通风机房、水泵房、发电机房等有强烈的噪声源的内墙壁贴吸声材料。2)空气处理机、风机均设减振器。设备承台与设备之间设置减震弹簧或减震橡胶垫片。3)空气处理机、风机的进出口处的送回风主管上均设置消声器和风机出口处设消声静压箱。4)空气处理机、风机进出口设软接头。5)机房的进、排风口设消声百叶。6)空气处理机、风机均选用低噪声节能型。(2)车辆噪声对车辆及人员活动噪声采用,采用加强管理、禁鸣喇叭、禁止喧嚣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不扰民、达标排放。
承诺:**** 叶浩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叶浩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4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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