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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多功能拖拉机所有人:
根据《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农业部令2018年第2号)、****委员会、农业厅、****监督局、****管理局、****总队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多功能拖拉机专项整顿工作的通知》(闽经贸机电〔2009〕702号)和《****农业厅关于多功能拖拉机延期检验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农机〔2013〕272号)文件规定,我县自2016年5月27日起已停止多功能拖拉机注册登记,并积极开展清零行动。截止2025年5月27日,我县注册登记的多功能拖拉机均已达到报废期限,按规定届时应全部注销(清零)。
本公告所称的多功能拖拉机,是指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登记核发牌证,具有运输功能,且行驶证载明车辆类型为大中型拖拉机或小型方向盘式拖拉机。从2025年5月28日起,凡悬挂“**H”(黄牌)和“闽07”(绿牌)多功能拖拉机均已达报废条件,全部清零。请拖拉机所有人将拖拉机送至合法、****公司报废,及时到我局农机监理一楼大厅办理注销登记,如仍继续上路行驶、营运作业,由此导致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机主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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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