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太平区行政执法主体的公告(第一批)

审批
辽宁-阜新-太平区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30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关于公布**区行政执法主体的公告(第一批)

日期: 2025-05-30

为加强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管理,规范、保障和监督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履职,根据《****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省行政执法条例》《**省行政执法监督规定》以及《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理确认工作的通知》(辽府执监〔2025〕3号)相关要求,现将**区行政执法主体予以公布。

一、具有行政执****机关(14个)

1.****改革局

2.****教育局

3.****信息化局

4.****民政局

5.****

6.****财政局

7.****社会保障局

8.****建设局

9.****农业农村局

10.****广播电视局

11.****卫生健康局

12.****管理局

13.****审计局

14.****管理局

二、相关要求

以上行政执法主体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严格履行行政执法职能,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行政机关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开展委托行政执法的,应****机关或者组织签订书面委托协议,****机关予以公开,****司法局备案。

今后,因机构调整、职能变更或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改、废止,致使行政执法主体发生设立、分立、合并以及主体资格取消等情形的,有关****司法局重新审核确认后向社会公布。

****

2025年5月30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