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第六职业中学新校区项目研究试验服务-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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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校区项目研究试验服务

比选公告

一、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新校区项目研究试验服务(以下简称“本项目”****审批局以邯审批政投字(2025)5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债券资金和教育专项资金,建设单位为**** ,代建单位为**市****公司。比选人为 **市****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 。本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标书代写

二、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4838.94平方米(22.26亩),总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4759.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240.7平方米。项目拟建设宿舍楼、综合楼、门卫并配套建设校园内道路、绿化、围墙、运动场、广场等室外工程等。宿舍楼主要功能包括:学生宿舍、单身职工宿舍。综合楼主要功能包括:普通教室、实训室、报告厅、风雨操场、办公室、教研室,设备用房等。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服务范围内全部工作完成、成果文件移交完毕、缺陷责任期满止。

质量标准:合格,并符合现行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委托人要求。

2.2比选范围及标段划分:完成本项目研究实验等相关服务(详见比选内容及要求),共划分为1个标段。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1)比选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3) 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计量认证证书;(4)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3.2信誉要求:(1)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比选申请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3.3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5 月30日至2025年6月3日,每日上午9时至11:30时,下午14时至17时(**时间,下同),在 ****中心B座2003获取比选文件。

4.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参加报名的比选申请人应符合以上资格要求条件并提供资料一套,包括a.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b.法人授权委托书 (原件);c.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原件);d:《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原件);e: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计量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原件);f: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原件)。持以上资料报名并初步审查,经初审合格后领取比选文件。

五、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6月5日15时00 分,比选申请人应于当日15时00分前将比选申请文件递交至 **市**区世纪大街18号甲北洋科技楼B座四楼会议室 。标书代写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以及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采进宝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七、联系方式

比选人:**市****公司

比选代理:****

地 址:****开发区文明路11号北洋科技大厦A座

地 址:****中心B座2003

联系人: 许明

联系人:李伟

电 话:153****6688

电 话:166****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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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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