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区大河镇鱼塘村煤矸石填沟造地试点示范点项目,项目编号: ****,已于2025年5月29日9时30分在****交易中心开标、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为:****0000元
第一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评审得分:93.36
投标报价:****7399.20元
交货时间:180天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资质:建筑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编号:贵252********15602
企业业绩(如需要):/
项目负责人业绩(如需要):/
企业获得奖项(如需要):/
第二中标候选人:**奔驰****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评审得分:85.57
投标报价:****2150.26元
交货时间:180天
项目负责人:张力
项目负责人资质:建筑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编号:贵252********34997
企业业绩(如需要):/
项目负责人业绩(如需要):/
企业获得奖项(如需要):/
第三中标候选人:**鑫****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评审得分:64.39
投标报价:****5441.04元
交货时间:180天
项目负责人:陆永国
项目负责人资质:建筑及市政贰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编号:贵252********32164
企业业绩(如需要):/
项目负责人业绩(如需要):/
企业获得奖项(如需要):/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2025年6月3日至2025年6月5日,在公示期内,对上述内容有异议的,应请先向招标人(****182****1777)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生态环境局**分局0858-****166)投诉。
招标人:****
联系人:李瑞洁 联系电话:182****1777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吕斌 联系电话:153****2800
行政监督部门:****环境局**分局
联系电话:0858-****166
重要提示: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