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通州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2025年第2批次(19挂)建设用地

审批
江苏-南通-通州区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3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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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分 类 建设用地审批
发布机构 ******厅 发布日期 2025-05-28
标 题 **市**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2025年第2批次(19挂)建设用地
文 号 苏政地F〔2025〕18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市**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2025年第2批次(19挂)建设用地


苏政地F〔2025〕18号


****政府关于**市**区城乡建设
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2025年第2批次(19挂)
建设用地土地征收的批复

****政府:
你区呈报的《****政府关于申请办理**市**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2025年第2批次(19挂)建设用地的请示》(通政综﹝2025﹞30号)收悉。根据《省政府关于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苏政发﹝2020﹞40号),受省政府委托用地审批权。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区将十总镇季家庄村的1.3334公顷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用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
二、你区要严格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的要求,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和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障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三、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及生态管控相关要求,做好供地工作,并将供******厅备案。
四、你区要严格国土空间规划的执行,确保“三区三线”管控要求、生态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2025年5月28日


抄送:国家自然**督察**局、******厅、**市**自
****规划局
**** 2025年5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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