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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新世纪大道与**路、新世纪大道与文盛路、新世纪大道与通甲路三处路口交通设施及信号灯采购及安装项目
更正通知
原招标文件特定资格要求:2.1投标单位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若不同时具备上述两项资质,可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资质的单位,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含牵头人)的数量不超过2家。
现调整如下:
投标单位资质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投标单位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若不同时具备上述两项资质,可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资质的单位,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含牵头人)的数量不超过2家。
2、投标单位须具有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若不同时具备上述两项资质,可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备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含牵头人)的数量不超过2家。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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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