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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云鹏水饺豆制品加工生产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0976
通讯地址:**县金江镇金马大道地经六路3号 ****服务局公共服务审批室
邮编:571900
传真:****6825
通讯地址:**市**区美贤路9号 ****生态环境厅环****管理处
邮编:570203
| 项目名称: | 云鹏水饺豆制品加工生产项目 |
| 建设单位: | ****' |
| 建设地点: | **省****社区居委会南一环与美朗路交叉口西北侧 |
| 环评单位: | ******公司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该项目位于**县**镇**科技**南一环路与美朗路交叉口西北侧海鹏自贸港生态食品产业园4号楼3-4层,用地面积约3775.9㎡。拟建设豆奶生产线(包括灌装间、杀菌间、包材间、原料仓库、制浆间、调配间等)、水饺生产线(包括原料库、原料冷藏库、蔬菜清洗间、肉类处理间、蛋库、炒蛋间、拌馅间、面库、和面间、水饺成型间、包材间等)、成品仓库(包括冷冻库、冷藏库、豆渣暂存区)、办公区、质检室(主要用于产品外观、色泽、滋味、气味、异物、饺子馅含量、豆奶组织状态等检测)、净水设备间等,设1条豆奶生产线、2条水饺生产线(1条速冻水饺生产线和1条生鲜水饺生产线),年产杯装豆奶71280吨、水饺27720吨(其中速冻水饺15840吨、生鲜水饺11880吨)。项目依托原有三级化粪池、雨污管线,拟**集气罩、布袋除尘器、油烟收集装置、油烟净化器、通风橱、活性炭吸附装置、生物除臭装置、排气筒、污水处理站、厂房隔声、基础减振、垃圾桶、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等环保工程。本项目总投资为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0万元。 |
| 主要环境影响结论: | 通过对项目营运期所形成的的各类污染进行分析论证,结果表明,项目选取工艺符合产业政策要求;在认真落实“三同时”的前提下,对污染源在采取各项治理措施后,根据本环评所提出的各项要求,产生的废气、污水、噪声和固体污染物可达到排放标准和处置要求,对周围环境污染影响小。因此,本报告认为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是可行的。 |
|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符合性: |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中“一、农林牧渔业”的第8条“农产品仓储运输:农林牧渔产品储运、保鲜、加工与综合利用”。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同时根据****委员会印发的《**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25年版)》(琼发改产业[2025]203号)中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不属于禁止类、限制类产业,为允许类。所以,项目是符合**省产业政策的。 |
| 选址合理性: | 根据对周边环境调查,项目周边主要为食品加工企业。海鹏自贸港生态食品产业园定位为中央厨房、食品加工企业及食品相关联企业,本项目产品为水饺及豆制品加工生产项目,符合园区产业定位,属于食品加工企业。****园区未入驻企业。根据调查,项目区域主导风向为东北风,周边食品加工企业均位于项目上风向或侧风向,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在采取有效措施有效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对周边食品加工企业环境影响不大,对评价区内环境空气质量不会产生明显影响。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符合《****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2021)以及《****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产业定位;符合《**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23年)》中对“三区三线”的要求;符合国家和**省的产业政策;符合**省及**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符合《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的选址要求以及车间、卫生管理、安全控制、检验等各方面管理要求。 |
| 清洁生产水平: | 无 |
| 排污达标和排污总量控制可行性0: | 无 |
|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可行性: | 本项目利用空置车间建设。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
| 环境质量与环境功能区: | 项目环境空气质量可以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项目区域属于达标区 |
| 环境风险控制: | 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设置专人负责废气、废水处理设施管理和运行,定期检修维护;强化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意识的教育,加强操作人员的上岗前的培训,定期检查安全消 防设施的完好性。 |
| 公众参与意见: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