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刘草坡化工厂燃气蒸发器技改项目

审批
湖北-宜昌-兴山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3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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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4********750612X李国璋
陈燕**省**市**县
**县古夫镇**大道58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工厂燃气蒸发器技改项目****
2021版本:091-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包括建设单位自建自用的供热工程)D4430-D4430-热力生产和供应
**省**市**县 峡口****工厂
经度:110.786549 纬度: 31.146609****环境局****分局
2023-10-09
兴环审〔2023〕12号****0526MA4888NH23001V
2023-12-25350
20****
914********750612X******公司
****0500MACGL0TR3Q**钟****公司
****0881MA49AGNB7C2024-11-30
2025-04-292025-05-30
https://www.****.com/gs/detail/2?id=50429nw8CU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技术改造技术改造
未变动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一台汽水分离式10t/h燃气蒸发器,消耗富余煤气,产生蒸汽供五钠生产使用,蒸汽产生量79200t/a**一台汽水分离式10t/h燃气蒸发器,消耗富余煤气,产生蒸汽供五钠生产使用,蒸汽产生量79200t/a
未变动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燃气蒸发器产蒸汽燃气蒸发器产蒸汽
未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主要废气为燃气蒸发器尾气,应依托现有湿法脱硫装置处理,其处理工艺为“湿式脱硫+静电除雾”,处理后依托现有70m高排气筒(DA003)达标排放。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包括软水制备废水、蒸发器排污水及石膏压滤液,均回用于脱硫装置,不排放。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为尾气治理装置配套的风机,应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高噪声设备布局,风机应远离厂区边界布置,采取密闭安装以及消声、减震措施,定期进行跟踪监测,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脱硫石膏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于现有石膏脱水楼,定****公司或外售,进行综合利用、无害化处置。 (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严格的生产操作规程,加强作业工人的安全教育,杜绝工作失误造成的事故;在蒸发器装置区域明显位置张贴禁用明火的告示,区域内配置移动式泡沫灭火器;加强对燃气蒸发器废气治理装置的日常运行维护,若废气治理措施因故不能运行,则必须停产;设置煤气截断阀,一旦发生泄漏,及时打开截断阀,防止燃烧爆炸等事故的发生。(一)项目运营期主要废气为燃气蒸发器尾气,应依托现有湿法脱硫装置处理,其处理工艺为“湿式脱硫+静电除雾”,处理后依托现有70m高排气筒(DA003)达标排放。 (二)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包括蒸发器排污水及石膏压滤液,均回用于脱硫装置,不排放;本项目不涉及新增软水制备装置,故不涉及新增软水制备废水。 (三)项目运营期采取的措施为选用低噪音生产设备,底座安装减震设施等,并定期进行监测。 (四)项目运营期产生的脱硫石膏依托现有脱硫石膏库暂存后和现有脱硫石****公司。 (五)项目运营期在装置区域明显张贴明火标识,区域内配置移动式泡沫灭火器;日常注重废气治理装置的日常维护,若因故不能运行,必须停产;设置有煤气截断阀,一旦发生泄漏,可以及时打开截断阀防止事故发生。
未变动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未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0 0 0 0 0 0
43.06 0 43.06 0 0 43.06 0
0.44 0 0.44 0 0 0.44 0
0.29 0 0.29 0 0 0.29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
741.18 70.59 741.18 70.59 0 741.18 0 /
486.39 0 486.39 0 0 486.39 0 /
295.5 0 295.5 0 0 295.5 0 /
0 0 0 0 0 0 0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湿法脱硫+静电除雾器”处理设备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22) 依托现有废气治理设施,其采用“湿法脱硫+静电除雾器”处理工艺,处理后依托现有70m高排气筒排放(DA003) 项目有组织排气筒(DA003)二氧化硫检测结果分别为195~203 mg/m3、21.1~22.4kg/h,氟化物检测结果1.42~1.54 mg/m3、0.156~0.172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五氧化二磷检测结果为0.47~0.52mg/m3、0.052~0.058kg/h,满足《**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22)相关标准。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低噪声设备+减震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选用低噪声设备,底座安装减振设施。 厂界昼间噪声最大监测值为56dB(A),夜间噪声最大监测值为47dB(A),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脱硫石膏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于现有石膏脱水楼,定****公司或外售,进行综合利用、无害化处置。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脱硫石膏依托现有脱硫石膏库暂存后和现有脱硫石****公司。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严格的生产操作规程,加强作业工人的安全教育,杜绝工作失误造成的事故;在蒸发器装置区域明显位置张贴禁用明火的告示,区域内配置移动式泡沫灭火器;加强对燃气蒸发器废气治理装置的日常运行维护,若废气治理措施因故不能运行,则必须停产;设置煤气截断阀,一旦发生泄漏,及时打开截断阀,防止燃烧爆炸等事故的发生。 项目运营期在装置区域明显张贴明火标识,区域内配置移动式泡沫灭火器;日常注重废气治理装置的日常维护,若因故不能运行,必须停产;设置有煤气截断阀,一旦发生泄漏,可以及时打开截断阀防止事故发生。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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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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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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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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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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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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