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682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将****二0**迁建工****基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建设项目名称:****二0**迁建工****基地项目
2、建设单位:****二0**
3、项目地址:**省**市雨****水库组
4、建设内容:因****二0**迁建工程中“****基地”设计变更,拟将两座发射铁塔由原设计**头移至北山头,主要建设中波发射系统,天馈系统、节目传输系统、智能化监测与自动化管理系统。
5、建设性质:迁建;
6、现有工程及环境保护情况:****二0**于2023年2****生态环境厅关于《****二0**迁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因“****基地”设计变更,项目暂未动工。****二0**原址位于**市**区东岸乡西龙村,发射天线为按照国家标准进行设计,降低电磁对周边环保目标的影响,使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和《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方法和标准》(HJ/T10.3-1996)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
二、建设单位与环评单位
建设单位:****二0**
联系人:何莹 联系电话:0731-****2670
地址:**市**区三一大道455号
环评单位:核工业二三0研究所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关于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涉及拆迁、财产、就业等与本环评项目无关的意见和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有效时间为自本公示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从上述网络链接自行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好,按如下方式提交给建设单位。
收件人:何莹 0731-****2670
地址:**市**区三一大道455号
邮箱:****@qq.com
****二0**
2025.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