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2********575157E/2025-03453 | 分 类: |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固定资产投资 ; 其他 |
| 发文机关: | **** | 成文日期: | 2025年05月30日 |
| 标 题: | ****关于**市2024年规模化供水工程(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 | 蛟发改字〔2025〕29号 | 发布日期: | 2025年05月30日 |
蛟发改字〔2025〕29号
****水利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市2024年规模化供水工程(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蛟水请〔2025〕2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设计院有限公司《关于“**市2024年规模化供水工程(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评估意见”的报告》(吉轻工评字[2025]011号)的评估意见,项目可行。经研究,原则同意**市2024年规模化供水工程(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文本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市2024年规模化供水工程(二期)(项目代码:****)。
二、项目法人单位
****服务中心。
三、建设地点
**市**乡、天**、漂河镇、**街、乌林乡、白石山镇、新站镇、天岗镇、**镇。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该项目**和改造水源基础设施共计15处,**水处理车间1座,维修改造水处理车间1座,利用原管理房(含净水车间)13座,改造各类水箱10座并配备相关电气、净化及消毒等设施;**深水井8眼,重建渗渠1眼,利用现有水源井27眼;铺设φ20-110供水干管112390m,φ20-90供水支管63010m。
五、建设性质
**、改建。
六、建设期限
17个月。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2502.02万元。资金来源为**市本级财政自筹。
八、相关要求
(一****服务中心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规定,请据此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服务中心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服务中心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服务中心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办理下步手续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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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30日
| 附表 项目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 |||||||
| 项目名称:**市2024年规模化供水工程(二期) | |||||||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法 | 不采用招 标方 式 |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 勘 察 | √ | √ | √ | ||||
| 设 计 | √ | √ | √ | ||||
| 土建工程 | √ | √ | √ | ||||
| 监 理 | √ | √ | √ | ||||
| 主要设备 | √ | √ | √ | ||||
| 重要材料 | √ | √ | √ | ||||
| 其 他 |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核准 **** 2025年5月30日 | |||||||
| 注:审批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