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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特将**市关口镇铺沟村历史遗留铅锌矿重金属污染整治与修复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向公众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市关口镇铺沟村历史遗留铅锌矿重金属污染整治与修复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另外公众还可以在****查阅项目的纸质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链接:
https://pan.**.com/s/1jmeQ4Zu7B7lMRWz70GmAJQpwd=6uyc
提取码:6uyc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
三、公众意见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链接:
https://pan.**.com/s/1VrnvqyJwXOrOqkwApdM5OQpwd=6m3d
提取码:6m3d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与该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可以寄信、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
1.项目的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地址:****社区一组
联系人:贾先阳
联系电话:159****1029
2.承担环评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的机构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市****公司
联系地址:**高新区学府新天地5幢2层
联系人:袁工
联系方式:0915-****006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为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六、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即日起10个工作日。
****政府
2025年5月30日